【激情】我见过写的最好的短章

晴朗 发表于 2004-03-23 18:08:44

好像是某年的刊首语?各位老大请指教

【激情】

程益中

  迷恋老成持重,追求超稳定状态,是我们这个社会不断重申的主题。在这一主题的威镇之中,民众的情绪和怀疑,只能私泄不得发表;对各种矛盾和问题,只许遮遮掩掩吞吞吐吐,不许真相曝光;权力拥有者心理异常脆弱,只愿听喜不准报忧。时刻以虚设的波平浪静歌舞和平的大好形势,进行精神手淫。
 
    多少创造的冲动,多少思想的火花,多少个性的光芒,多少革命的激情,就这样被消解得一干二净。个人对社会无条件无原则的适应,成了所有思想者重中之重痛中之痛。共性围剿个性,老成持重围剿生动活泼。“缴枪不杀”之声如四面楚歌。思想者只好放下思考的武器,放下激情,疲惫地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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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案,控方证人,辨方辩护词

晴朗 发表于 2004-03-23 12:16:12

控方:

证人谢中远(南方日报报业集团财务部副主任)的证言,证实南方都市报每年的一月份都将年终奖总体报告递交南方日报报业集团财。务部审批,至于具体的奖金分配方案,则由南方都市报编委会决定。如果南方都市报发放的奖金超出二级核算方案规定的范围,以及冒用广告部业务员名义提成奖金为名套取现金,是违反规章制度的。

(12)、证人李琼芳(原南方都市报广告部广州分部总经理助理)的证言,证实李琼芳在2001年3月前从未拉过广告业务,也没有禽过广告提成奖。在2000年7月至201年6、7月间,曾有几次在被告人喻华峰要求下将李琼芳的身份证交给王培兴,但不清楚王培兴用来做什么。2001年1月的一天,被告人喻华身让李琼芳叫上江北等人随王培兴到光大银行五羊支行,由王培兴拿着李琼芳等人的身份办理业务,至于王培兴办什么业务,李琼芳不清楚,王培兴也从未对李琼芳本人讲过。

(13)、证人李零一(原南方都市报广告部业务员)的证言,证实2000年3月29日被告人喻华峰让李零一财务室办手续领奖金,王培兴交给李零一一张支款单,金额为271015.06元,说这笔钱不是李零一的奖金,只是借用李零一的名义套现,用于报社发奖金。李零一在支款单上签名后,王培兴以李零一为收款人开出一张270000多元的现金支票,李零一与王培兴一同到光大银行提取现金后将钱交给王培兴取走。李零一从未见过该存折。

(14)、证人张曙光(原南方都市报广告部副总经理)的证言,证实在2001年1月的一天,被告人喻华峰在办公室给了张曙光50000元奖金,并说张曙光的奖金要拿出一部分用作报社领导和采编、发行部门领导的分配,张曙光表示同意。但张曙光该领多少奖金,被告人喻华峰没讲,张曙光也不知道。张曙光领的50000元奖金,被告人喻华峰在2002年才让张曙光写了收据。经辨认,南方都市报2001年1月16日开出的金额为344449.94元的支款单上的签名,张曙光否认是自己的签字,也没有领取该笔款项。张曙光的银行存折也不是张曙光到银行开立的。存入该存折的270000多元,张曙光接李琼芳通知后,与李琼芳、袁友兴等人王培兴到银行,由王培兴办理提现手续,至于领了多少钱,张曙光不知道。南方都市报与广告部订立的《2000年度南方都市报广告部承包合同》,张曙光不知道,被告人喻华峰等人也没对张曙光讲过。

(15)、证人宋季华(原南方都市报办公室主任)的证言,证实在2000年11月王培兴征求宋季华意见,要借宋的身份证到银行开存折,宋同意并陪同王培兴到了光大银行五羊新城分支,将身份证交给王培兴办理银行存折。该存折由王培兴保管,存入多少钱宋季华不知道,宋季华也没有从该存折取过款。


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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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前行

晴朗 发表于 2004-03-23 12:11:59

英雄会之编委亮相
 □南方都市报主编 程益中



〔庄慎之〕
  一个怒放的人领导了一群盛开的人。庄慎之是魔术师。杰出的领导人和
不称职的领导人都是魔术师,但杰出的领导人点石成金,而不称职的领导人
则点金成石。庄慎之让每个人都亮出了最美的一面,而整个团队则漫天星斗
交相辉映。这是企业管理至高境界。作为知识产品生产部门,集体合作精神
和个人英雄主义不可或缺,庄慎之领导的团队就是集体合作精神和个人英雄
主义完美结合的典范。庄慎之作风稳健、严谨、扎实、诚信,富有责任心,
充满职业感;擅长时间管理,工作忙而不乱,紧张有序,成竹在胸,举重若
轻;有原则,讲分寸,把握适度,拿捏得当,做人平和冲淡,做事标新立异
,平常心和卓越感兼备,激情与理性兼备;业务精,水平高,顾大局,识大
体,明事理,是非常难得的、杰出的业务管理型人才。



〔任天阳〕
  南方都市报目前最像高干的人。一个说话少做事多的人。一个个头大心
很细的人。一个年轻的老革命老黄牛。任天阳对集体忠心耿耿,对工作任劳
任怨的精神,成为南方都市报企业文化的一个符号、一种象征。任天阳曾经
为南方都市报培养了一支作风顽强、敢打敢拼、特别能干、特别能吃苦的记
者队伍,为南方都市报参与激烈竞争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支英勇无畏的队伍
所书写的故事,是南方都市报今后必须珍惜的优良传统和宝贵财富。任天阳
抓工作细致、深入,久经沙场,对策划指挥大型报道和突发事件报道经验丰
富。



〔陈朝华〕
  一个成功转型的前诗人,一个渐入佳境的新报人。如果说庄慎之领导的
部门是百花盛开的话,那么陈朝华领导的部门就是含苞待放。陈朝华完成了
由一个诗人向领导人的转变,他开始用写诗的激情来管理报纸。所有的人都
找到了用武之地,都找到了责任感和归属感,所有的人都实现了社会承认—
——陈朝华领导的部门开始了价值多赢的良性循环。所有的人,出色的,平
凡的,都突然才华横溢;所有的人,美貌的,不美貌的,都突然摇曳生姿。
陈朝华的管理无疑抓住了要害和重点————让人升华。人性的美和善能把
灰暗的水泥也变成香艳有趣的脂粉和油彩。报纸主张的人生理念和部门实践
的运营风气融为一体,团队找到了感觉,版面也找到了感觉,这样南方都市
报便有福了。



〔喻华峰〕
  品行端正,光明磊落,以德服人,所以做事从不遮遮掩掩,批评下属也
从不吞吞吐吐。为人正派,大方得体,能屈能伸,权威感与亲和力兼备。德
高方能行远,南方都市报之所以能取得这么大的经济成就,与喻华峰的良好
品格绝对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精通经营管理,全力打造中国最好的报纸广告
团队,其经营理念和管理思想对中国报业来说弥足珍贵。工作主动,责任心
强,作风硬朗,效率极高,做事拼命,精力旺盛,与李民英并称为南方都市
报两大铁人。与别的经营人才不同,喻华峰懂得办报,他领导的营销团队成
功地推广了南方都市报的办报理念和生活方式,这是他格外高人一筹的地方
。除日常工作之外,全年还领衔策划了一系列营销活动;不但产生了很好的
直接经济效益,也极大地提升了南方都市报的品牌价值。擅长开疆拓土,擅
长沟通协调,擅长人才培训,擅长运筹谋略,是中国最好的报业CEO。



〔杨 斌〕
  领导方法好,组织能力强,管理水平高,进步很大,很有潜力。熟悉南
方都市报编辑精神和管理理念,能够很好地贯彻落实编委会的意图。沟通能
力强————沟通能力是现代企业领导的首要素质———这也是杨斌最值得
坚持的特色。协调能力强,善于通过细致的管理工作,而不是单纯依靠评级
来保护下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善于团结干部员工,善于营造健康向上、和
谐理性的工作氛围,其管理经验丰富了南方都市报企业文化内涵。善于对员
工进行业务指导。工作有条理,有章法,不慌不忙,有板有眼,善于区别重
要性和非重要性,善于抓重点,业务思路清晰,管理流程分明。敢于开展批
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担责任,以理服人,恩威并重。



〔宋繁银〕
  注重学习,知识渊博,读书面广,一个具有诗人气质的才子。对经济比
较了解,符合南方都市报经济板块对领导人的素质要求,能够驾御南方都市
报经济报道,具备了办中国最好的财经报道的专业条件。贯彻编委会意图比
较坚决,对防止有偿新闻比较坚决,这是十分可贵的和必须坚持的,也是南
方都市报区别于其他一些报纸的重要特点。为人单纯,诚实,守纪律,有书
生气,没有城府,没什么心眼。培养了一支人才济济战无不胜的财经报道团
队,这为南方都市报财经报道的进步提供了巨大可能。



〔邓海燕〕
  邓海燕属于传统的行政管理型人才,对于以开拓进取为主要特点的南方
都市报领导班子来说,传统的行政管理型人才如果作用发挥得好,就是一种
必要的、有益的补充。邓海燕基本完成了由专业技术干部向行政管理干部的
转型与过渡,角色变化比较大,但道理是相通的。邓海燕有坚持原则、敢于
直言、做事谨慎、秉公守法等优点,这些都难能可贵,也须在今后工作中发
扬光大。



〔王培兴〕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善于直言,敢于发表不同意见,为南方都市报编
 委会正确决策和正确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思想素质好,人品好,
精通业务,艺德双馨。工作十分主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能够起到很好
的带头作用。部门风气正,工作出色,确保南方都市报财经运转安全。管理
得法,有条理,不慌不忙。为人有亲和力。



主编程益中
    主持全面工作
  生日   1965年4月4日
  星座   白羊座
  毕业院校 中山大学中文系
  加盟时间 1994年11月
  座右铭  认认真真做事,潇潇洒洒做人
  口头禅  “我的意思是”、“你有你的道理”、“我不苟同”



副主编庄慎之
  分管国际.体育.娱乐新闻部
  生日   1969年11月8日
  星座   天蝎座
  毕业院校 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
  加盟时间 1996年10月
  座右铭  我们努力工作了
  口头禅  “不是吧”



副主编任天阳
  分管深圳专刊部
  生日   1970年9月16日
  星座   处女座
  毕业院校 中山大学历史系
  加盟时间 1995年3月
  座右铭  历史往往有惊人相似的一幕
  口头禅  2002年前是“越快越好”, 2002年后是“再等等




副主编陈朝华
  分管广州专刊部
  生日   1969年8月16日
  星座   狮子座
  毕业院校 华东政法学院犯罪学系
  加盟时间 1997年12月
  座右铭  从平凡中发现美
  口头禅  “多为别人想一想”



副主编喻华峰
  分管广告部、发行部
  生日   1968年12月25日
  星座   摩羯座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系
  加盟时间 1997年11月
  座右铭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口头禅  “愚昧!”



副主编杨斌
  分管区域新闻部
  生日   1971年7月26日
  星座   狮子座
  毕业院校 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
  加盟时间 1996年12月
  座右铭  否定之否定
  口头禅  “就这样吧”



副主编宋繁银
  分管经济新闻部
  生日   1973年7月23日
  星座   狮子座
  毕业院校 北京大学中文系
  加盟时间 1995年8月
  座右铭  蚂蚁一样,每天进步一点,收获一点
  口头禅  “哎———”



副主编邓海燕
   分管办公室
  生日   1963年2月16日
  星座   水瓶座
  毕业院校 广东业余财经学院工业会计专业
  加盟时间 1995年3月
  座右铭  贵在认真
  口头禅  “好不好嘛”



副主编王培兴
  分管计财室
  生日   1972年7月7日
  星座   巨蟹座
  毕业院校 广东商学院会计系
  加盟时间 1997年1月
  座右铭  When work is a pleasure,Li
feis a joy;When work is a duty,Li
fe is slavery.
  口头禅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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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退短信

晴朗 发表于 2004-03-23 09:14:18

俺知道,这篇日记发表之后,俺肯定会被无数短信营运商追杀,可是,堂堂七尺男儿,铮铮傲骨,这点威胁俺怕个球!
——作者手札。

无论任何短信服务,对你的服务商的号码发个0000或者00000,就一切ok了。这个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一个命令,每个服务商都要设置的。但是他们不会告诉消费者。可恶的QQ,在此之前每个月不声不响地扣我的钱,俺都忘记了。发过去马上就确认退订了 ,哈哈。

现在只要看到有特服号码给我发短信,俺都很礼貌的回个0000,哈哈,无数短信运营商在我弹指间灰飞烟灭。。。

靠!俺这篇日记得值多少钱啊?俺真是短信时代的活雷锋!感动ing。。。

大家快发表评论多夸夸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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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厉害!

晴朗 发表于 2004-03-22 19: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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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华峰案情况介绍会

晴朗 发表于 2004-03-22 11:44:30

喻华峰案情况介绍会


侯文卓:今天就“南方都市报案件”的案情,作为该案被告喻华峰辩护人之一的许志永将向大家详细介绍案情,并接受各位的提问。

南方都市报可以说是报界最敢于说话的报纸。去年的sars事件,孙志刚案件,孙大午案件,都是南方都市报最先报道。当然,我们不敢说这次喻华峰案件是不是和这些有关。下面,先由许志永讲一下关于案件的内容。

许志永:首先我想说的是我为什么关注此案。我们一直以来的关注点在于中国的宪政改革,我们在2003年所做的事都体现了这个宗旨。南方都市报的案子与此也是一脉相承的。南方都市报市场化,现代化的特色使其贴近于民众的道德良知和情感。其次,其内部采用的是市场化的管理体制,适用灵活的市场机制。很不幸,就是因为这样的机制,导致了这次案件。

中国的报社是属于事业单位性质,服从的是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南方都市报案件暴露出了这种特殊的国企的管理体制所出现的问题。中国媒体必然要面对现代化,市场化的潮流,我们不能阻碍这个潮流,而应该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从社会进步的角度看,我们应该关注这样的进步。

本案的判决结果是法院认定被告喻华峰贪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行贿罪,有期徒刑2年,合并处罚12年。行贿的对象是时任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会委员、调研员的李民英,他曾被南方日报集团任命分管南方都市报及兼任南方都市报主编,认定行贿金额为80万元。这样的判决结果比照刑法条文中处刑额度是很重的。就像喻华峰在判决结果宣布后所说:“我感到在强大的体制面前,个人的能力真是太渺小了,作为一个无罪的人却要面对这样严酷的惩罚,我还能相信什么呢?”

先说58万元的问题。这是属于155万的帐外帐中的一部分。这155万元钱中包括1999年第四季度广告部的奖金,27万多元;2000年的上门广告奖,42万多元;还有三个副总经理的奖金,82万多元。这些都是按照《广告管理大纲》规定应该获得的奖金。因为南方都市报是属于南方日报集团的一个子报,没有自己独立的账号,所以部分奖金就用一个员工的名义来支取。南方都市报在经过这些奖金的获得部门或员工个人的同意后,将这笔钱在员工中进行了再次分配。这笔钱为什么会有这再次分配呢?因为,南方都市报广告收入多,对于广告销售人员,其工作可以量化,按规定得到的就多。但采编人员的工作无法量化,得到的就会比销售人员少得多。因此,南方都市报内部就有了一个调节机制。再次分配是9个编委做出的统一安排。2000年度南方都市报包括这笔账外奖金在内一共可支配奖金605万元,这些奖金第一次是在全体员工中分配,第二次是在管理人员中分配,第三次就是这58万元,在9个编委中分配。

第二个是涉嫌行贿的问题。事实上,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喻华峰送钱给李民英是代表《南方都市报》表达对李民英贡献的感谢。《南方日报》集团派驻《南方都市报》的调研员李民英曾经是《南方都市报》的创办人,这位从前的老领导被称为《南方都市报》“最大的业务员”——很多广告客户都是李民英出面谈判敲定的,他和喻华峰被称为《南方都市报》两大“铁人”,为《南方都市报》的崛起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根据《南方日报》社管理规定,李民英作为集团管理人员不准从集团下属《南方都市报》领工资和奖金。为了答谢李民英的贡献,《南方都市报》曾经多次讨论给他发奖金,2000年度的奖金名单上也已经明确列上李民英20万元,但考虑到集团的规章制度,李民英不能拿这些奖金。后来终于有了一个不太妥当的变通的方法:由喻华峰以个人的名义领出来奖金送给李民英。在《南方都市报》迅速发展的四年里,《南方都市报》以这种方式送给李民英共计97万元。正是这些奖金,被检察院认定为贿赂,喻华峰是行贿,李民英是受贿。

控方认为,送钱给李民英满足行贿的基本要件:谋取不正当利益。控方认为,南方都市报有将广告预收款计入当年任务,虚增业绩提前领取当年奖金的问题,李民英是知道和默许的。但是,当时是个特殊的阶段,南方都市报的业绩还不好,为了鼓励员工,采取了这种方式。虽然违背了财务管理规定,但是是得到了南方日报集团许可的,并且,当年也有负债,差不多都抵消了。

还有程益中的问题。他可能会涉嫌“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当时,因为南方都市报曾经用广告换实物,广告销售所取得的实物出售给了南方都市报员工,可能价格稍低一些,这被认为私分国有资产。当然,这个问题我还没有看到书面文件,仅仅是猜测。

侯文卓:下面,由大家进行提问。

问:现在那58万元在哪里?
许:喻华峰得到了10万,程益中得到了10万,其他7个编委分得了其余的部分。

问:现在涉案人员的情况怎样?
许:现在除了喻华峰被一审宣判,程益中被刑事拘留外,邓海燕(2000年任南方都市报计财室主任,2001年4月起任副主编,分管办公室工作)已经被逮捕。

问:广告部的人知道他们的奖金被再次分配了吗?
许:知道。从案卷中都可以看到。三个副总经理也都同意了。

问:是不是之前就奖金分配有规则?
许:有。编委会有权决定奖金的分配情况。

问:既然你认为他们没有犯罪,为什么会有人指控他们?
许:当然有人会怀疑为什么控方要花费如此多的精力来调查这个案件。
对此,我没有证据说这些事实有什么必然联系,但我肯定有两方面的事实:
1,这个案件的判决是不公正的。
2,实际上,2003年7月就已经开始了对南方都市报的审查,其总经理喻华峰被拘禁,后来被取保候审。他们调查过和喻华峰有来往的所有客户,但是没有结果。对南方都市报和喻华峰的审查持续了半年多时间。
当然,如果还有的话,那就是,很多人都会联想到2003年南方都市报的一系列报道,比如sars疫情,孙志刚案,孙大午案。包括2003年12底广州再次爆发sars的报道也是南方都市报发出的,结果导致南方都市报当天的值班经理被撤职。

问:这笔奖金的分配是否得到法律的承认?公款还是私款?
许:因为南方都市报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报社的收入全部要交给南方日报集团,然后由南方日报返还部分给南方都市报,这些都是规定好的。然后,具体怎么分配由南方都市报来决定。

问:是不是相当于员工把自己的奖金捐一部分给南方都市报?
许:情况与此非常类似。

问:控方认为这笔钱是私款吗?
许:控方认为这笔钱还是公款。

问:是不是存在分配体制不合理的问题?比如,如果广告部分得了钱,是不是别的部门不能得到?这种分配制度不完善,导致同工不同酬,南方都市报就通过这种方式来平衡,对吗?
许:对。

问:还有一个问题是对于李民英的案件。他被判刑了吗?
许:他被判受贿罪11年。

问:他所收的是不是不正当利益?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认真讨论。
许:对。

问:据我所知,在喻华峰判案的当天,您下午去看望了程益中,我想知道程益中知道这个判决后的反映,您会不会做程益中的辩护律师?
许:一个星期以前他在北京,我和他见过面。当时他已经被迫于3月9日辞去《新京报》总编的职务。19号的早上,我们快进法庭的时候,得到程益中被刑事拘留这个消息,心情很沉重。下午他的家被搜查,晚上我到了他的家中。我大致看了一下,在被搜查带走的物品清单中,我看到,带走的绝大部分内容是书籍和报刊,通讯录,电脑资料。另外还有很有意思的现象。程益中是光盘收集爱好者,是著名的影评人,他们把程益中收集的光盘中封面带有色情的光盘都拍了照。这些光盘可能会被某些人作为程益中“腐化堕落”的证据。

问:请问你们要不要上诉?在不同的地方上诉是不是会容易一些?
许:我们要上诉。本来我们在考虑要不要直接申诉,后来还是倾向于先上诉。因为二审后,我们还有机会申诉。

问:其他报社有没有类似的做法?
许:据我所知,在中国其他较优秀的报纸内部的分配机制都比较灵活,我想,如果按照本案控方的观点,大部分这些报社的分配机制都是违法的。

问:南方日报集团在本案中,是什么样的态度?
许:大家普遍认为这个判决是不公平的。事实上,喻华峰和程益中南方都市报和新京报乃至整个中国媒体界口碑都是很好的。

问:为什么没有南方日报集团或南方都市报的员工去法庭作证?
许:有南方日报集团财务部的负责人的证言(法院没有采用证人出庭的方式)。他的证言一方面说南方都市报编委来决定奖金分配,另一方面说,如果南方都市报虚报成本,那就是违反规定的。但是,事实上,这不是虚报成本问题,而是分配奖金问题。

侯文卓:我们这里有一位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王先生。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询问这位王先生有关的情况。

问:第一个问题:其他报社有没有因为类似的做法而被处罚?第二个问题,这个案子背后有什么别的力量在支配吗?第三个问题,中国其他媒体对这个案件的态度是什么呢?
许:我还没有得知其他的报社有没有因为类似问题而被处罚。第二个问题我还不能肯定。中国从长远来看,媒体的开放是不可避免的。第三个问题,我知道,《财经》,《羊城晚报》已经报到了。

张星水:你在阅卷时,有没有看到举报人?
许:没有。但是,最初控方在一份资料中说,根据举报,喻华峰有贪污嫌疑。

问:我比较关心程益中的案子。他涉及的两项嫌疑是公开的吗?官方有没有明确表态程益中有这两项嫌疑?
许:这两项嫌疑是在刑事拘留书上写着的。

问:所以我想问一下,你有没有考虑把这两个案子连在一起做?
许:我不太清楚我有没有时间,因为我现在还在关注另外一个案子,但是我会适当地参加,并且会为程益中找律师。

问:我知道南方都市报的部分员工写了一份致南方日报集团的公开信,请问是他们自己私下里做的,还是应你们的要求做的?
许:是他们自己私下里写的。

问:喻华锋是在家被捕的吗?
许:不是,在四川丹巴县,当时他在参加一个客户联谊会。

问:你不是律师,为什么你要介入这个案件?
许: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因为这牵涉到中国媒体的改革问题。我们关注这个案件,也是在关注这个社会的进步。我本人不是律师,但是,按照中国的法律,不是律师也可以代理讼案。对我来说,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公益的事业。

问:当事人有没有请别的律师加入此案,有没有风险?
许:有,还有广州的一个很优秀的律师。我不觉得这有风险,因为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公益问题。

张星水:我想补充一下。在中国,如果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可以请普通的律师来做。但本案已经超越了刑事案件的技术层面,更应该从技术层面以外来做。许博士有这方面的专业背景,而且他在去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违宪审查的建议,同时他也参加了人大代表的选举。这个案件有社会影响力的问题,他们在选择辩护人时,考虑到了技术层面以外的问题,所以要选择许博士来做辩护。

问:关于这个案件是不是存在报复的问题?因为不是说,前面南方都市报有一系列对政府不利的报道吗?
许:我们不能肯定。但确实在2003年12月底因为南方都市报发出了广州再次爆发sars的报道,当天的值班经理被撤职。

问:孙大午审前的时候,您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是有心理准备的。那么喻华峰案审理前你有没有心理准备?
许:我们已经有一个大致的心理准备,最坏的是这样一个结果,大概也就是现在的12年,好的结果就是缓刑,当然,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包括审判以前我们都给喻华峰讲要做好10年徒刑的准备。

万延海:我们都知道我们的社会现在已经开放化。比如,像去年的sars事件,政府及时调整措施,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如果没有媒体的公正报道,那些遭受苦难的人将得不到帮助,就像在河南的爱滋孤儿院。如果像南方都市报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那么我们的政府将很难树立一个公正的形象。

李健:在座的有很多媒体的朋友。我想,媒体应该全力关注这个案件的发展,揭露事实和案件背后所隐藏的真相。第二,媒体在这件事上应该吸取经验,同时媒体也要明白在报道中应该坚守什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这是个媒体整体的问题。

赵岩:我今天以一个公民的身份来发言,不代表我所在的杂志社。
我们的政府在号召大家走向政治文明。新闻界遭受这样的打击对我心灵的震撼不次于两年前的911事件。万先生说去年的sars报道事件与今年的南都案有着紧密的关系。南方都市报在中国现代化中所起到的推动作用是不可否认的。面对这样的媒体,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
sars事件确实是政府带领大家走出了困境。但是我们不要被胜利冲昏了头脑。

许志永:我想插一句。第一,我们今天探讨的是个法律的问题,是开放式的,我们不想探讨太多政治问题。在这个会上,我们不说没有根据的话。这个研讨会的情况,我们将在网上公布,我们的一切活动都是公开的。

王小山:现在我是新京报的编辑,曾经在南方都市报做编辑。首先,我反对把这个案件政治化。今天在这里,我保证我说的是事实。我的话不代表我的单位。

首先,在指控喻华峰以及程益中之前,我们报社还有过两次奖金分配,我作为编辑,分到了14400元,如果按照喻华峰分得10万元奖金,被判处12年,那我也得被判1年多。

第二,编委会是有权力决定这笔奖金的分配的,是我们全体人员把奖金分配的权力交给了编委会。如果这样,我们全体员工都应该是贪污犯。

再讲一下我们的收入情况。我们平时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是800元,版面编辑费是250-300左右,还有稿费,所以加起来一个一般的编辑月收入8000以上;第三个年终奖分配,我们分了一次,经营人员分第二次,最后才轮到主编副主编分。一个普通编辑能分到14000多,那么对一个总编来说能分到10万并不多。如果说,这样的奖金分配,喻华峰分得了10万,就是贪污,真是无稽之谈。喻华峰作为总经理南方日报集团发给他一年的工资奖金就有100多万,在南方都市报最困难的时候,曾自己拿钱给下属发年终奖金。

最后,我想说,我们在一个这样的社会中是不是安全的?从这个案件中,我感到了恐惧。如果一个记者要把看到的真相说出来是多么的危险,然而我不知道这个危险来自何方。程益中,他报道了很多新闻,但是他出事了。我在等着什么时候会轮到我。事情就是这样,尤其在媒体工作,如果你工作好了,就肯定会出事。对不起,我有些激动,我就说到这里。

张星水:另外,在执法机关和政府官员对法律的理解方面有些僵化。他们会怀有刑法帝国主义思想,认为刑法是法律中最高的权威。但是,就像一些法学家所认为的,在处理社会关系时,应该先民后刑,先看是不是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再看是不是属于刑法调整范畴。对于刑事案件的侦察、起诉、审理,应该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而不应该一开始就认定嫌疑人有罪。还有下一个“私分国有资产”,这也是个体制问题。

记者:我想这有一个角色冲突的问题,政府把媒体当作行政单位的一部分,为行政服务,这实际上是出于控制的需要。政府对媒体的要求与媒体本身应该担当的责任这两方面的矛盾不可协调。对此问题的改革又很落后。我认为,媒体必须变成一个独立的单位。

侯文卓:今天的时间已经到了。下面由许志永再做一次总结。

许:非常感谢大家的光临。我们今天在这里不是为了反对什么,也不是为了谈政治。而是为了制度的变革。正如喻华峰最后的陈诉中,他说到“二十多年前安徽小岗村十八户农民贸着巨大的危险开始联产承包的尝试……幸运的是,他们没有被追究,中国从此进入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今天,媒体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需要创新。正是在这样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在《南方都市报》开始了新的探索”。

喻华峰,程益中他们是改革的先驱者,他们在做的是制度上的探索。但是他们违背了旧有的管理机制,所以才遭到了这样的厄运。我们应该还他们一个清白。最终,这应该是一个体制改革的问题。



整理人:李玉洁
200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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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案的公开信

晴朗 发表于 2004-03-21 23:07:13

南都案的公开信  
  作者: 编织袋

发表日期: 2004-03-21 21: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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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州市领导人的公开信
 
广州市委市政府、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各位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的新闻记者,孙志刚被收容致死案的最早报道者。在获知喻华峰、李民英两位先生被判重刑和程益中先生被拘留的消息以后,我感到万分震惊。根据我所了解到的事实,喻华峰先生与程益中先生是无辜的,而社会上传言有人在借用法律的名义打击南方都市报,就更令人不安。在此我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名义,呼吁你们以尊重宪法和法律、尊重事实真相、尊重历史和人民、尊重人权的态度,公正、公开、公平地对待《南方都市报》负责人程益中先生、喻华峰先生和李民英先生。
我无意触犯法官的权威,但是,在看过相关报道以后,在研读了辩护词以后,我确实对此判决心存疑惑。仅从常理出发,我都不能理解,喻华峰先生有什么必要去贪污那10万元!这个数字,与他作为一个优秀的广告人、一个优秀的企业经营者的收入相比,是否显得份量不够?众所周知,喻华峰先生是《南方都市报》的总经理,这家报社,在喻华峰先生和他的同事的共同努力下,由一家亏损“企业”变成了赢利过亿的利税大户。《南方都市报》及南方日报的其他子报子刊,在经营上实行企业化运作,我不知道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如何规定这些子报子刊负责人的薪金标准,但是,我确切地知道,一个优秀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的年收入就远远超过10万元。
而任总经理多年的喻华峰先生现在却被指控贪污了10万元!我不知道这是在贬斥他腐败,还是在褒扬他有职业操守。按照起诉书和辩护书中所披露的事实,58万元到底是如何被认定为公款的,这一点,始终无法让人信服。在控方所指控的行为发生时,南方都市报已经完全履行了对国家的义务,向南方日报集团上缴了所有广告利润。即使是检察院方面,也承认58万元在财务上的项目是“个人奖金”,是集团返回给南方都市报,是经营人员应得的奖金的一部分。
据报道,控方的理由是,“参与以个人名义领取这笔款项的五名业务员中,有四人在证词中指出,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所领款项的实际用途”,如果真是如此,也应由这些业务人员指控喻华峰先生侵占他们的私产,又与“公款”何干。以这样的理由来认定他人“贪污”,不能不让我感到迷惑,“公款”到底意味着什么?这样下去,普天之下哪里还会有什么私产,普天之下,谁能逃过贪污的指控?按照我的理解,喻华峰先生,至多只是在领取自己应得的薪酬时,没有履行有关手续,有违规操作的嫌疑,如今却被判以10年的重刑。这样的作法,在经济发达思想开放的广州,到底是在以理以法服人还是在以权服人?
程益中先生的被捕,更让人匪夷所思。作为《南方都市报》的主要负责人,他为这张报纸的发展倾注了最多的心血,把《南方都市报》变成了中国新闻界的传奇,为广东赢得巨大声誉。即使《南方都市报》在经营上有什么问题,程益中先生作为组织者,最多承担行政责任,现在他却有可能以我同样无法理解的罪名而身陷囹圄。
每一个公民,如果他违法了,当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他同样也应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法律是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如果法律竟然沦为私人或集团挟私报复的工具,那么后果将是极端可怕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建设上存在着诸多滞后和缺陷,在一些地方,无论是企业家、新闻工作者还是普通公民,他们都有可能会在政府部门的全力“关注”下无端获罪,面对着极端强势的政府和无处不在的制度陷阱,无人可以幸免。
很多学者曾经指出,中国市场化的新闻媒体,其负责人一方面承担着责任,被要求按市经济规律经营,另一方面,其经营者的报酬却并未与市场接轨。在制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如何发挥人的主动能动性以促进发展而不是墨守成规妨碍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在经济发展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表明广州市有关部门是深谙此道的,对此类做法的态度亦是相当开明的。但是,为什么在对待程益中先生、喻华峰先生时,却独独采用了最苛刻的计划经济标准呢?
而且,不顾南方都市报实际上按企业运作的事实,仅仅根据管理体制上的行政色彩就认定其为事业单位,并因此将喻华峰先生判罪,是否有违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否有罗织罪名的嫌疑?喻华峰先生的判决和程益中先生的被捕,是否意味着,《南方都市报》和所有党报的子报子刊,虽然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进行市场化的经营,但是同时却不能给予其经营者任何市场化的薪酬?
作为新闻从业人员,作为孙志刚案件最早的报道者,更令我深感不安的是,社会上早有传言,谓广州市一些官员,尤其是孙志刚案牵涉的有关官员,要利用法律的名义,对《南方都市报》秋后算账。当然我宁可相信这只是一种没有根据的猜测。但是去年以来广州市有关部门对程益中、喻华峰和他们的同事长达半年多的超常规调查,特别是刚刚做出的对喻华峰先生的重判,对程益中先生的拘禁,却似乎在印证者这种传言。
如果这个传言不幸表达了某种事实,那么那些保持良知、追求正义、自觉履行监督职责的新闻媒体从此将无安全感可言。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利用法律的不健全和制度的缺陷,刻意把新闻媒体推进法律的陷阱,把法律当成打击“不听话”媒体的工具。果如此,则舆论监督,尤其是对政府的监督,将沦为一句彻头彻尾的空话。中国新闻事业,将倒退20年不止,改革开放以来众多新闻从业人员的努力,将从此付之东流,人治和长官意志的黑云,将重新笼罩中国新闻界。
前不久,我参与了全国“两会”的报道。与会期间,我清晰地聆听到了中国法治进步的足音,并为国家的这种进步而感到欢心鼓舞。人权入宪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政府自身建设的再三强调,都使我相信我们的国家将迎来一个美好的法治的春天。广州地处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我清楚的记得,市领导者曾言,在经济上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要把广州建设成“适宜生活、适宜创业”的城市。什么叫“适宜生活、适宜创业”?恐怕绝不只是指优美的城市环境以及较高的收入,这个概念更重要的内涵,应该是指城市具有较高的法治水准。如果没有一个健康的法治环境,人们在这里连最起码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还侈谈什么适宜生活和创业?
基于以上认识,我谨以个人的名义,再次强烈呼吁广州市各有关方面领导人,对于喻华峰和程益中两先生的案件,正确发挥你们的影响力,尽快用实际行动解除公民的疑虑,澄清外界传言,以正国内外视听。我同时也呼吁广东省委、省政府,以执政党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以高度的政治智慧,确保程益中和喻华峰两位新闻从业人士,能得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对待。在广东这样改革开改的先行之地,不要让“与时俱进”成为一个空洞的辞藻,更不要让“政治文明”仅仅成为一个动听的口号。
我知道我的声音是微弱的。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任何一个公民都是渺小的;但是再强大的政府,面对历史它也是渺小的。每一个人,无论是位高权重的政要还是人微言轻的普通人,终有一天都要面对历史,要接受历史的审判。历史终将认真审视此时此刻每个人所扮演的角色,程益中与喻华峰先生此时此刻的遭遇,注定将在中国新闻史上落下沉重的一笔。我真心希望,在回顾自己一生所作所为的时候,所有关心南方都市报,包括在本案中发挥过各种作用的人们,都能够像程益中先生一样,问心无愧。
此公开信仅为我个人行为,与任何单位、集体和他人均无任何关系,我个人将承担此信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陈峰
200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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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晴朗 发表于 2004-03-19 15:19:00

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被判贪污罪处刑10年零6个月,行贿罪处刑2年,并罚12年。

今日凌晨3点,《南方都市报》主编程益中被拘。


http://www.oci.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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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见天日!

晴朗 发表于 2004-03-19 10:07:41

庆祝一下

又可以乱扔东西砸花花草草了,不知道有多少猪为此欣慰而流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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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主持人变身大夫

晴朗 发表于 2004-03-12 15:48:10

N年前看过,还是觉得暴笑~


NO.1 王小丫
王小丫大夫冲进手术室,关切的问病人:"你知道你伤在哪儿吗?"
病人吃力的摇摇头,王小丫接着说:"给你三个备选答案!A,肋骨断裂,B,胸腔大面积出血,C,颅内出血."
病人咬咬了牙,说:"A!"
王小丫迷人的一笑到:"你确定吗?你还可以打一个求助电话."
病人狂吐血道:"我要打给我父亲!"
"那好,你们交流的时间只有30秒."
"爸我不行了,快换医院"
NO.2 李咏
李咏大夫冲进手术室,看了一下病情,说:"现在病人需要过!"
于是全体护士一起喊:"幸运第一关!"接着一个直拳击向伤者面门.
NO.3 倪萍
倪萍大夫以最快的速度冲进手术室,以最快的速度从眼中流下两行热泪,对全体护士动情的说:"其实......他(指患者)已经离开家在外漂泊了两个多小时,他是多么的想家啊,多么的想他的父母啊,多想抱抱他那未满月的孩子啊,但是,现在......"
倪萍擦了擦眼泪,接着对病人道:"请你对家里的亲人说上一句话吧!表达一下此时此刻的心情!"
(全体护士含泪鼓掌)病人艰难的张开嘴:"妈,我没救了!"
NO.4 鞠萍
鞠萍大夫飘然走进手术室,对护士们说:"全体护士小朋友请注意,着就是受伤的患者源源,正在流血的是脑浆,大衣里面正在流血的是肚子,你们可能看他与平时不一样,那是因为他被汽车撞过了."
护士们用力的点头,一位护士主动的上去缝合伤口,鞠萍对她微微一笑:"小红,你的中国节扎的真好!"
病人吐出最后一口血说:"那是俺的肠子."
NO.5 赵忠祥
赵忠祥大夫稳重的迈进手术室,对护士们说:"像大多数动物一样,每当人类为了在危机关头能够延续受伤的生命人类会有一种专门负责救治的人及时出现,这个人正在挣扎,抖动,这是人的肌体的自我救治本能开始发挥作用了."
病人痛苦的大叫:"天那!谁让你们给我请个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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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纯女子十大守则

晴朗 发表于 2004-03-12 15:33:13

文字:转贴
制图:麦兜

闲着没事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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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一下,纪录啊!

晴朗 发表于 2004-03-10 14: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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