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 @ dyy.hk » 2004年
最近有两个新博客很是让人关注
晴朗 发表于 2004-09-22 18:51:24
第一个是资深乐评人、俺们兜狠敬爱的王小峰带三个表老师,9月14日那天开了个新博客: 没话找话
而在6天后,和三表狠有渊源的木子美李丽同学,也开了一个新博客:随便说说
连名字兜那么相衬,你说,咋那么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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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
晴朗 发表于 2004-09-22 17:06:25
顾则徐:从程益中不起诉谈喻华峰案应该重审
● 顾则徐
一
南都报总编程益中由检察机构出具“不起诉决定书”予以释放。根据程益中案的实际情况,检察机构不起诉的依据只能是《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一、二款,其中第一款涉及的应该是第15条规定情形第一条,因此,程益中的被释放就基于两种可能:一,程益中“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两种可能检察机构的真实意思属于哪种,并不一定需要予以明确,不起诉决定书只要引用《刑事诉讼法》第142条即可,因为该条已经涵括了第15条。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那么,程益中被释放的依据到底是哪条呢?我们可以根据程益中曾经被指控的罪名进行分析。程益中被指控罪名有两条: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其中被认为构成贪污嫌疑所涉及的金额为10万元,根据《刑法》第382条第一条的规定,相应刑期在十年以上至死刑范围,程益中如果构成犯罪,则不存在可以构成不起诉的“犯罪情节轻微”事实,因此,在贪污罪指控这一点上,不起诉的唯一原因是程益中不构成贪污罪,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一款和第15条规定情形第一条。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弄清楚这一点对整个南都案非常重要,因为这既涉及到南都报所在组织料理后事的立足点,涉及到公众舆论对当事人的准确判断,更涉及到前已判决八年刑期的喻华峰。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在贪污一罪上,判决喻华峰构成犯罪的事实与程益中所涉及事实为同一事实,虽然我国执行的不是案例法,两个分列的案件之间不具有约束性,但喻华峰案与程益中案则具有特殊性,两案之间具有事实上的互证性,甚至可以说是互为必要条件的。基于程益中案的处理在喻华峰案的处理之后,且检察机构同一,因此,程益中的无罪就证明了喻华峰的无罪,证明了喻华峰的先期起诉乃至判决错误。事实是,在把155万元面向报社全体和中层人员进行两次奖金发放后,南都报高层(九名编委)将其中58万元进行了第三次奖金发放,如果认为喻华峰因此构成贪污,就必须是全体报社人员共同构成贪污,或至少是全体编委共同构成贪污,其中任何一个人包括程益中、喻华峰都不能单独构成贪污。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但是,必须清楚的是,程益中的不起诉并不能等于对喻华峰判决的无效。喻华峰的判决经过终审已经生效,并不能因为程益中的无罪而可以停止其刑期执行。虽然,处理喻华峰案的原检察机构已经在程益中案上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但该检察机构并没有权利同时纠正对喻华峰的判决。喻华峰案的纠正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条款的规定进行。按照该章条款,喻华峰案的纠正程序启动可以有这样几种:一,喻华峰或家属向相应的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二,由喻华峰案二审法院提交相应的审判委员会相关的意见;三,最高法院或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四,最高检察院或二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进行抗诉。由于二、三、四途径的基本前提是“发现”二审判决错误才进行,因此,比较实际地可以启动程序的就是第一种,由喻华峰或家属提出申诉并被认为申诉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四条情形之一。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可见,喻华峰案重审程序的启动还要由喻华峰本人或家属主动行动。虽然申诉理由至少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四条规定中的两条,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或“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但以前一条为合理。原二审在不存在共同贪污罪案的前提下,引用《刑法》第二十七条,明显是“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因此,根据这一点进行申诉有理由启动重审程序,但这一程序的启动标的不是解决罪与非罪问题,所以并不妥当。按照“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理由申诉,则是对判决进行全面重审。在原检察机构已经在程益中案中改变判断的事实,法院的重审没有任何理由维持二审判决,没有任何理由继续认定喻华峰构成贪污罪。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二
从对程益中不起诉的事实说,虽然广州检察机构曾经做出了令公众遗憾的事情,但他们终究还是正视了法律,客观地对待了调查事实,改正了自己的错误,最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因此,是应该得到尊敬和赞扬的。我相信,他们以及相应的法律机构在喻华峰案的重审过程中,仍然能够坚持这一改正错误的立场,支持喻华峰能够得到公正的无罪结论。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我宁愿相信,广州司法机构之前在南都报案上犯的仅仅是技术性错误。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对职务犯罪的判断始终是个技术难题,即使老资格的业务好手也经常会碰到一时难以解开的疑难症结,也会犯定罪错误。如果办案过程中再遇到有些领导的先入之见,司法人员就更容易犯下某种技术错误,因为,当司法人员自己都还没有充分理由说服自己的时候,就更难以解答某些领导的问题,更难以扭转某些领导的观点了;而某些领导由于对案件的详细细节和法律应用的技术细节缺乏了解和感受,则更容易犯下判断错误和指挥错误。就象一个大学也难有一、两个学问真正顶级的教授一样,一个司法机构也未必会有一、两个不易犯技术错误的顶级高手。因此,犯错误也是正常。犯了错误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有听取公众、行家意见的智慧,有改正错误的勇气,能够做到这条,就仍然是优秀的,是应该令人尊敬的。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在南都报案贪污罪一项上,广州司法机构曾经犯的技术性错误主要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没有分清犯规、犯法与犯罪之间的区别,混淆了犯规、犯法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喻华峰案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和二审法院答记者问,只是证明和说明分奖金的“不可以”,并把这种“不可以”结论理解为刑法的“不可以”,把一般社会观念、纪律观念与刑法理念丢在一个锅里烂煮在了一起。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二,没有分清刑法关系与民法关系之间的区别,混淆了刑法与民法之间的界限。喻华峰二审认定构成贪污罪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该奖金款项属于广告部权益,而这一权益是由广告部与南方日报集团的协议规定的。二审法院忘记了自己是在执行刑事判决,忽视了作为广告部直接上级和法人的南都报对广告部具有直接支配的地位和权利,虽然集团给了广告部一定权益和政策,但由于广告部的非法人地位,这些权益和政策的具体执行必须受南都报编委、负责人甚至管理部门比如财务部门的支配和掌握,这种支配和掌握并不受广告部与集团之间协议的刚性约束,至于集团对南都报发放奖金的规定,在南都报不突破单位奖金总额的情况下,集团居于可约束或不约束其具体分配方案的地位,与刑法根本就是没有任何关系。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三,没有分清行为的因果逻辑关系,用先入为主的结论证明前提的非法。这一点典型地体现在对南都报编委分配奖金会议的非法判定上。喻华峰的判决先入了一个非法奖金的结论,然后否定奖金分配会议的合法性。其实,会议的合法性与会议结论的正当性或合法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象我们不能因为“文革”就说中共“九大”会议是非法会议一样。进一步说白了,广州司法机构在是否开会、会议是否合法这问题上纠缠,化上巨大的精力,在刑法角度说,本就是一个荒唐的技术错误。即使没开过这一会议又怎样?只要程益中决定了,就可以了。开不开会,仅仅是南都报管理的民主性问题,是是否坚持集体领导的问题,是党政纪律的问题。从刑法角度说,程益中作为南都报的最高负责人,他的决定具有合法性;没有程益中的决定,即使其他编委背着他和集团领导开一百次会议发奖金,也是非法。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四,对发奖金的基本事实发生了严重的错误判断。南都报发放奖金最重要的基本事实,是一个奖金总额的问题。南都报奖金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受着集团的约束,这种约束的关键是奖金总额的控制问题。当南都报在不突破奖金总额的前提下自己决定奖金具体分配方案时,集团是否愿意监管或如何监管是集团的作为和责任,南都报是否遵守或逃避集团的细节监管是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并不涉及刑法。只有当南都报在实际完成年度奖金分配情况下,隐瞒了奖金分配额度,声称还有多少额度的奖金要分配,从而在奖金总额上欺骗了集团,导致南都报奖金总额名义上没有突破而实际发生巨额突破,并且,所实际突破的奖金额度进入了个人腰包时,才可能与刑法发生关系(是否构成犯罪或构成贪污罪还要看其它具体情节)。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五,对秘密性情节的判定发生了严重的错误。这方面的错误几乎是一连串的,说明了广州司法机构曾经对贪污罪的秘密性有着严重的错误司法理解,或至少说有着严重的理解偏差。当然,在南都报案里,有些客观情节也可能起到了误导作用,这一点,可以从喻华峰辩护人特别是一审辩护也没有弄清这问题上得到证明。也许,这是南都报案全部错误的技术根源。秘密性情节涉及很多,这里主要谈三个情节: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1,奖金款项确实是秘密转出帐面予以了提取,但是,有三点否定了这一情节可以被视作构成贪污罪的秘密性要素:第一,该转出金额仍然属于南都报奖金总额,对集团来说,无论是南都报奖金总额还是南都报广告部的奖金总额,都没有因此发生突破,南都报和南都报广告部并没有因此在奖金总额上欺骗集团,因此,在根本意义上,这一转出具有公开性;第二,整个行为都是通过喻华峰同意和执行的,而喻华峰是广告部负责人,也就是说,对广告部具有公开性,这种公开性集中体现为广告部认可自己奖金总额因此减少相应的额度,认可该额度上交给了整个报社;第三,具体的操作是由南都报财务部门进行和负责的,财务人员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单位行为进行的,因此,对财务部门从而对整个南都报来说就是公开的。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2,虽然财务部负责人作为编委成员也参加了58万元的分配,但是,相关的财务管理是以财务部门而不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而且参与管理的财务人员也包括了没有参加58万元分配的人员,帐目也没有采用其它虚假名义进行记帐,因此,虽然该帐目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属于帐外帐,但不具备贪污罪所规定的秘密性。相关的事实是,在南都报进行正常审计时,财务部门又按照要求尽量完善了相关帐目。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3,喻华峰的签字收条虽然是后补的,但这只涉及财务工作的严格性问题。喻华峰一个人晚交收条,不能证明全部58万的秘密性,从而也不能证明他个人拿这笔奖金的秘密性。至于说该收条财务入帐时是在审计时候的“应付”,更是一种技术性误判。刑法角度对“补漏洞”行为的认定和不承认其合法性,基本前提是行为人明知对其进行司法调查后进行“补漏洞”,该行为才可以不作认定合法并不因此影响对其定罪。南都报的审计是正常审计,并不是司法调查,因此,喻华峰补交收条不属于已经构成犯罪嫌疑而故意逃避刑事追究的“补漏洞”行为。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六,错误地理解了同一行为事实相关行为人之间的互证关系。58万元是九名编委的共同行为,他们行为的性质彼此不能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构成贪污,也是九个编委共同构成贪污;其中一个人在性质上被认定不构成贪污,则其他人都不能被认定构成贪污。广州司法机构从一开始就犯下了致命的技术错误,把同一行为进行了人为分割,侦查阶段即进行了分案处理,从而丢掉了其中任何一个人能够构成或不能够构成贪污罪的基本逻辑前提,这样,就割裂了九个人之间的互证关系,把整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的逻辑秩序弄得一团糟。面对这一混乱,案件承办人员就只能看见局部,不能看见全部,对这个人作有罪推定,对那个人作无罪推定,让这个人证明那个人构成犯罪,让那个人证明这个人不构成犯罪,大概弄得自己都不清楚谁是谁了。犯下这一技术性错误的原因,恐怕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而是长期不良办案作风养成的恶习。但愿广州司法机构今后能够吸取教训。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三
相对于军事性的行动而言,刑法的执行是和平的。但是,相对于和平的社会活动和人们的生活来说,刑法的执行是霹雳行动。因此,不仅军事行动需要慎之又慎,刑法的执行也需要慎之又慎。刑法执行得好,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可以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刑法执行得不好,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就会产生暴力性的破坏作用。这是所有政治、行政领导人和立法、司法人员必须要明白的道理。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当今的中国,外部已经进入了全球化竞争圈子,内部虽然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但也无法逃避客观的地区间竞争。任何竞争,都是从物质到人到精神的全面竞争,并不仅仅就是经济的竞争;在这个时代,纯粹的经济竞争是不存在的,或者说,一切的经济竞争都附带着和隐藏着各种非经济的竞争,甚至非经济的竞争较之经济的竞争更具有直接的和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在广东地区曾经有过证明,——广东的今天与其说是经济的进步,不如说是因为曾经是中国改革的领头羊,是包括了经济改革的各种改革走在了中国的前面,才奠定了广东与京津、上海的鼎立之势。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今天的广东,已经站在了新的起跑线上,9加2地区战略、文化大省口号等等都说明了一种眼光和胆略。但是,一切进步都离不开司法公正的保障和舆论自由的先导。南都报案不仅涉及司法公正,而且也涉及舆论自由,因此,不仅为广东人民所关注,也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司法公正关系到投资者人身的安全性和资本的安全性,舆论的自由关系到投资者思想和言论的自由性,当一个地方能够保证人们的人身和资本安全,能够保证人们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时,人才和资本就自然会吸引而来;反之,现有的资本也将转移,人才更将逃逸。从这个角度说,今天更上一个台阶的竞争,与其说是经济的竞争,不如说是司法公正的竞争,是舆论自由的竞争。只有在司法公正的保障下,在舆论自由的先导下,9加2地区战略才可以得到切实实行,文化大省的目标才可以得到实现。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仅有司法公正的态度,并不等于不会发生错案。法律是项非常专业的事情,技术的失误随时可能在某个案件中发生,司法公正并不等于不出现技术性错误,而在于如何对待错误;能够及时、诚实、勇敢地改正错误,纠正错误的判决,也仍然是一种公正。相信广州或广东的司法机构会有足够的勇气和理智,接受喻华峰案的申诉并启动重审程序,以广东的进步为重,以中国的进步为重,纠正喻华峰案的错误判决,还喻华峰一个公正。从广东而到整个中国,甚至海外,正有无数的眼睛看着喻华峰案。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相信广州或广东的司法机构在释放程益中之后,会在喻华峰案的重审上进一步得到赞扬和尊敬,真正恢复和重建舆论信心。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2004/9/2
● 顾则徐
一
南都报总编程益中由检察机构出具“不起诉决定书”予以释放。根据程益中案的实际情况,检察机构不起诉的依据只能是《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一、二款,其中第一款涉及的应该是第15条规定情形第一条,因此,程益中的被释放就基于两种可能:一,程益中“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两种可能检察机构的真实意思属于哪种,并不一定需要予以明确,不起诉决定书只要引用《刑事诉讼法》第142条即可,因为该条已经涵括了第15条。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那么,程益中被释放的依据到底是哪条呢?我们可以根据程益中曾经被指控的罪名进行分析。程益中被指控罪名有两条: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其中被认为构成贪污嫌疑所涉及的金额为10万元,根据《刑法》第382条第一条的规定,相应刑期在十年以上至死刑范围,程益中如果构成犯罪,则不存在可以构成不起诉的“犯罪情节轻微”事实,因此,在贪污罪指控这一点上,不起诉的唯一原因是程益中不构成贪污罪,依据的是《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一款和第15条规定情形第一条。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弄清楚这一点对整个南都案非常重要,因为这既涉及到南都报所在组织料理后事的立足点,涉及到公众舆论对当事人的准确判断,更涉及到前已判决八年刑期的喻华峰。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在贪污一罪上,判决喻华峰构成犯罪的事实与程益中所涉及事实为同一事实,虽然我国执行的不是案例法,两个分列的案件之间不具有约束性,但喻华峰案与程益中案则具有特殊性,两案之间具有事实上的互证性,甚至可以说是互为必要条件的。基于程益中案的处理在喻华峰案的处理之后,且检察机构同一,因此,程益中的无罪就证明了喻华峰的无罪,证明了喻华峰的先期起诉乃至判决错误。事实是,在把155万元面向报社全体和中层人员进行两次奖金发放后,南都报高层(九名编委)将其中58万元进行了第三次奖金发放,如果认为喻华峰因此构成贪污,就必须是全体报社人员共同构成贪污,或至少是全体编委共同构成贪污,其中任何一个人包括程益中、喻华峰都不能单独构成贪污。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但是,必须清楚的是,程益中的不起诉并不能等于对喻华峰判决的无效。喻华峰的判决经过终审已经生效,并不能因为程益中的无罪而可以停止其刑期执行。虽然,处理喻华峰案的原检察机构已经在程益中案上纠正了自己的错误,但该检察机构并没有权利同时纠正对喻华峰的判决。喻华峰案的纠正必须遵循《刑事诉讼法》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条款的规定进行。按照该章条款,喻华峰案的纠正程序启动可以有这样几种:一,喻华峰或家属向相应的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二,由喻华峰案二审法院提交相应的审判委员会相关的意见;三,最高法院或二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四,最高检察院或二审法院的上级检察院进行抗诉。由于二、三、四途径的基本前提是“发现”二审判决错误才进行,因此,比较实际地可以启动程序的就是第一种,由喻华峰或家属提出申诉并被认为申诉理由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四条情形之一。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可见,喻华峰案重审程序的启动还要由喻华峰本人或家属主动行动。虽然申诉理由至少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四条规定中的两条,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或“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但以前一条为合理。原二审在不存在共同贪污罪案的前提下,引用《刑法》第二十七条,明显是“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因此,根据这一点进行申诉有理由启动重审程序,但这一程序的启动标的不是解决罪与非罪问题,所以并不妥当。按照“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理由申诉,则是对判决进行全面重审。在原检察机构已经在程益中案中改变判断的事实,法院的重审没有任何理由维持二审判决,没有任何理由继续认定喻华峰构成贪污罪。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二
从对程益中不起诉的事实说,虽然广州检察机构曾经做出了令公众遗憾的事情,但他们终究还是正视了法律,客观地对待了调查事实,改正了自己的错误,最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因此,是应该得到尊敬和赞扬的。我相信,他们以及相应的法律机构在喻华峰案的重审过程中,仍然能够坚持这一改正错误的立场,支持喻华峰能够得到公正的无罪结论。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我宁愿相信,广州司法机构之前在南都报案上犯的仅仅是技术性错误。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对职务犯罪的判断始终是个技术难题,即使老资格的业务好手也经常会碰到一时难以解开的疑难症结,也会犯定罪错误。如果办案过程中再遇到有些领导的先入之见,司法人员就更容易犯下某种技术错误,因为,当司法人员自己都还没有充分理由说服自己的时候,就更难以解答某些领导的问题,更难以扭转某些领导的观点了;而某些领导由于对案件的详细细节和法律应用的技术细节缺乏了解和感受,则更容易犯下判断错误和指挥错误。就象一个大学也难有一、两个学问真正顶级的教授一样,一个司法机构也未必会有一、两个不易犯技术错误的顶级高手。因此,犯错误也是正常。犯了错误没关系,最重要的是有听取公众、行家意见的智慧,有改正错误的勇气,能够做到这条,就仍然是优秀的,是应该令人尊敬的。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在南都报案贪污罪一项上,广州司法机构曾经犯的技术性错误主要在这样几个方面:
一,没有分清犯规、犯法与犯罪之间的区别,混淆了犯规、犯法与犯罪之间的界限。喻华峰案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和二审法院答记者问,只是证明和说明分奖金的“不可以”,并把这种“不可以”结论理解为刑法的“不可以”,把一般社会观念、纪律观念与刑法理念丢在一个锅里烂煮在了一起。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二,没有分清刑法关系与民法关系之间的区别,混淆了刑法与民法之间的界限。喻华峰二审认定构成贪污罪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该奖金款项属于广告部权益,而这一权益是由广告部与南方日报集团的协议规定的。二审法院忘记了自己是在执行刑事判决,忽视了作为广告部直接上级和法人的南都报对广告部具有直接支配的地位和权利,虽然集团给了广告部一定权益和政策,但由于广告部的非法人地位,这些权益和政策的具体执行必须受南都报编委、负责人甚至管理部门比如财务部门的支配和掌握,这种支配和掌握并不受广告部与集团之间协议的刚性约束,至于集团对南都报发放奖金的规定,在南都报不突破单位奖金总额的情况下,集团居于可约束或不约束其具体分配方案的地位,与刑法根本就是没有任何关系。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三,没有分清行为的因果逻辑关系,用先入为主的结论证明前提的非法。这一点典型地体现在对南都报编委分配奖金会议的非法判定上。喻华峰的判决先入了一个非法奖金的结论,然后否定奖金分配会议的合法性。其实,会议的合法性与会议结论的正当性或合法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就象我们不能因为“文革”就说中共“九大”会议是非法会议一样。进一步说白了,广州司法机构在是否开会、会议是否合法这问题上纠缠,化上巨大的精力,在刑法角度说,本就是一个荒唐的技术错误。即使没开过这一会议又怎样?只要程益中决定了,就可以了。开不开会,仅仅是南都报管理的民主性问题,是是否坚持集体领导的问题,是党政纪律的问题。从刑法角度说,程益中作为南都报的最高负责人,他的决定具有合法性;没有程益中的决定,即使其他编委背着他和集团领导开一百次会议发奖金,也是非法。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四,对发奖金的基本事实发生了严重的错误判断。南都报发放奖金最重要的基本事实,是一个奖金总额的问题。南都报奖金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受着集团的约束,这种约束的关键是奖金总额的控制问题。当南都报在不突破奖金总额的前提下自己决定奖金具体分配方案时,集团是否愿意监管或如何监管是集团的作为和责任,南都报是否遵守或逃避集团的细节监管是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并不涉及刑法。只有当南都报在实际完成年度奖金分配情况下,隐瞒了奖金分配额度,声称还有多少额度的奖金要分配,从而在奖金总额上欺骗了集团,导致南都报奖金总额名义上没有突破而实际发生巨额突破,并且,所实际突破的奖金额度进入了个人腰包时,才可能与刑法发生关系(是否构成犯罪或构成贪污罪还要看其它具体情节)。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五,对秘密性情节的判定发生了严重的错误。这方面的错误几乎是一连串的,说明了广州司法机构曾经对贪污罪的秘密性有着严重的错误司法理解,或至少说有着严重的理解偏差。当然,在南都报案里,有些客观情节也可能起到了误导作用,这一点,可以从喻华峰辩护人特别是一审辩护也没有弄清这问题上得到证明。也许,这是南都报案全部错误的技术根源。秘密性情节涉及很多,这里主要谈三个情节: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1,奖金款项确实是秘密转出帐面予以了提取,但是,有三点否定了这一情节可以被视作构成贪污罪的秘密性要素:第一,该转出金额仍然属于南都报奖金总额,对集团来说,无论是南都报奖金总额还是南都报广告部的奖金总额,都没有因此发生突破,南都报和南都报广告部并没有因此在奖金总额上欺骗集团,因此,在根本意义上,这一转出具有公开性;第二,整个行为都是通过喻华峰同意和执行的,而喻华峰是广告部负责人,也就是说,对广告部具有公开性,这种公开性集中体现为广告部认可自己奖金总额因此减少相应的额度,认可该额度上交给了整个报社;第三,具体的操作是由南都报财务部门进行和负责的,财务人员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单位行为进行的,因此,对财务部门从而对整个南都报来说就是公开的。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2,虽然财务部负责人作为编委成员也参加了58万元的分配,但是,相关的财务管理是以财务部门而不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而且参与管理的财务人员也包括了没有参加58万元分配的人员,帐目也没有采用其它虚假名义进行记帐,因此,虽然该帐目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属于帐外帐,但不具备贪污罪所规定的秘密性。相关的事实是,在南都报进行正常审计时,财务部门又按照要求尽量完善了相关帐目。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3,喻华峰的签字收条虽然是后补的,但这只涉及财务工作的严格性问题。喻华峰一个人晚交收条,不能证明全部58万的秘密性,从而也不能证明他个人拿这笔奖金的秘密性。至于说该收条财务入帐时是在审计时候的“应付”,更是一种技术性误判。刑法角度对“补漏洞”行为的认定和不承认其合法性,基本前提是行为人明知对其进行司法调查后进行“补漏洞”,该行为才可以不作认定合法并不因此影响对其定罪。南都报的审计是正常审计,并不是司法调查,因此,喻华峰补交收条不属于已经构成犯罪嫌疑而故意逃避刑事追究的“补漏洞”行为。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六,错误地理解了同一行为事实相关行为人之间的互证关系。58万元是九名编委的共同行为,他们行为的性质彼此不能分割。也就是说,如果构成贪污,也是九个编委共同构成贪污;其中一个人在性质上被认定不构成贪污,则其他人都不能被认定构成贪污。广州司法机构从一开始就犯下了致命的技术错误,把同一行为进行了人为分割,侦查阶段即进行了分案处理,从而丢掉了其中任何一个人能够构成或不能够构成贪污罪的基本逻辑前提,这样,就割裂了九个人之间的互证关系,把整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的逻辑秩序弄得一团糟。面对这一混乱,案件承办人员就只能看见局部,不能看见全部,对这个人作有罪推定,对那个人作无罪推定,让这个人证明那个人构成犯罪,让那个人证明这个人不构成犯罪,大概弄得自己都不清楚谁是谁了。犯下这一技术性错误的原因,恐怕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而是长期不良办案作风养成的恶习。但愿广州司法机构今后能够吸取教训。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三
相对于军事性的行动而言,刑法的执行是和平的。但是,相对于和平的社会活动和人们的生活来说,刑法的执行是霹雳行动。因此,不仅军事行动需要慎之又慎,刑法的执行也需要慎之又慎。刑法执行得好,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可以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刑法执行得不好,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就会产生暴力性的破坏作用。这是所有政治、行政领导人和立法、司法人员必须要明白的道理。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当今的中国,外部已经进入了全球化竞争圈子,内部虽然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但也无法逃避客观的地区间竞争。任何竞争,都是从物质到人到精神的全面竞争,并不仅仅就是经济的竞争;在这个时代,纯粹的经济竞争是不存在的,或者说,一切的经济竞争都附带着和隐藏着各种非经济的竞争,甚至非经济的竞争较之经济的竞争更具有直接的和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在广东地区曾经有过证明,——广东的今天与其说是经济的进步,不如说是因为曾经是中国改革的领头羊,是包括了经济改革的各种改革走在了中国的前面,才奠定了广东与京津、上海的鼎立之势。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今天的广东,已经站在了新的起跑线上,9加2地区战略、文化大省口号等等都说明了一种眼光和胆略。但是,一切进步都离不开司法公正的保障和舆论自由的先导。南都报案不仅涉及司法公正,而且也涉及舆论自由,因此,不仅为广东人民所关注,也为全国人民所关注。司法公正关系到投资者人身的安全性和资本的安全性,舆论的自由关系到投资者思想和言论的自由性,当一个地方能够保证人们的人身和资本安全,能够保证人们的思想和言论自由时,人才和资本就自然会吸引而来;反之,现有的资本也将转移,人才更将逃逸。从这个角度说,今天更上一个台阶的竞争,与其说是经济的竞争,不如说是司法公正的竞争,是舆论自由的竞争。只有在司法公正的保障下,在舆论自由的先导下,9加2地区战略才可以得到切实实行,文化大省的目标才可以得到实现。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仅有司法公正的态度,并不等于不会发生错案。法律是项非常专业的事情,技术的失误随时可能在某个案件中发生,司法公正并不等于不出现技术性错误,而在于如何对待错误;能够及时、诚实、勇敢地改正错误,纠正错误的判决,也仍然是一种公正。相信广州或广东的司法机构会有足够的勇气和理智,接受喻华峰案的申诉并启动重审程序,以广东的进步为重,以中国的进步为重,纠正喻华峰案的错误判决,还喻华峰一个公正。从广东而到整个中国,甚至海外,正有无数的眼睛看着喻华峰案。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相信广州或广东的司法机构在释放程益中之后,会在喻华峰案的重审上进一步得到赞扬和尊敬,真正恢复和重建舆论信心。 ( 燕南, http://www.yannan.cn
200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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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噩耗,据说MCB十月停刊
晴朗 发表于 2004-09-22 17:05:21
看完音乐殖民地,又看到表哥的文章……
2004-9-19
曾经的音乐圣经
MCB要停刊了,作为这本杂志的长期读者,听到这个消息后,感觉有点失望。但当我循着她当年的轨迹一路回忆下来,又觉得,她停刊也属必然。
80年代,英国有两本比较不错的杂志《声音》和《唱片镜子》,由于种种原因停刊了;90年代台湾有本非常好的杂志《非古典》办了没多长时间停刊了;Tower唱片连锁店有一本免费杂志叫《脉搏》,在前段时间也停刊了。想想连音乐杂志中的老大《滚石》也要改革,适应今天的市场竞争,MCB的终结也不意外。
MCB走过了近10个年头,这在没有音乐土壤的香港乃至整个中国地区都是一个奇迹。她的终结让我感到些许遗憾,因为再出现一本这样的杂志是很难了。
我是在1994年年底看到这本杂志的,当时还叫《音乐殖民地》。看到这本杂志还是通过何勇,他那次在香港红勘体育馆演出,把香港娱乐圈闹腾够呛,回来后,我采访他,何勇骄傲地拿出当时香港各大报刊对他的报道给我看,其中就有几本《音乐殖民地》,于是我二话没说,把它全都据为己有。然后我给袁智聪写了封信,几个月后,我接到一个人的电话,她告诉我,她从香港来的,袁智聪托她给我带来一些东西。当我见到这个香港来的人之后,发现她拎着一个大包,里面塞满了以往各期的《音乐殖民地》。从此,我就能按时看到这本杂志。
当时,《音像世界》开始走下坡路,那时候还没有互联网,了解欧美音乐资讯的确是个困难,《音乐殖民地》及时弥补了我在了解欧美资讯方面的不足,看着这本杂志,我心里暗暗佩服袁智聪和他的伙伴,香港一个音乐的不毛之地都能办出这样的杂志,大陆怎么就弄不出来一个?
1998年,袁智聪夫妇休假来北京,我终于见到了这个我一直佩服敬仰的人,聊天中,Irene(袁智聪的太太)告诉我,每期杂志的90&的内容都是袁智聪一个人写的,只不过署上不同的名字而已。我听后感到有些震惊,一个双周刊,每期大约有几万字,都是老袁一个人写出来的,而且常年笔耕不辍,这需要什么样的执著和理想才能完成?反正我是做不下来的。后来,我有了解到,《音乐殖民地》在发行上也并不让人乐观,这是我预料之中的事情,毕竟这类杂志没什么太大的市场。而且,虽然每期都有不少广告,但是如同杯水车薪,于是我有点为这本杂志的未来担心,一本不赚钱的杂志,她怎么生存呢?
香港回归后,《音乐殖民地》改成了《MCB》,开始在大陆发行,袁智聪对改名字感觉有点不太情愿,但为了大陆这个市场,必须去掉殖民色彩。
这些年来,如果让我列出我心目中比较佩服的人,肯定有袁智聪这个名字,这本杂志对我的影响也是极大的,每期杂志都能给我带进一个新的音乐空间,1995年以后,我买的很多唱片都是袁智聪介绍过的。袁智聪曾经出版了两本书,我常常把这两本书拿出来翻看,在阅读的时候,我也常常能被他的执著与韧性精神所打动,只要努力,即有所成。
10年来,我看到,袁智聪用他流淌了不知多少汗水,在沙漠里浇灌出一株绿色,如今,这株绿色即将枯萎,但在众多的读者中,却一直是常青的。我相信,在很多读者第一次看到这本杂志时,都会把她看成音乐圣经,从中汲取养料。而对袁智聪来说,他完成了不能完成的任务,他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了,好好陪陪Irene和他的孩子了。
lydon 发表于 >2004-9-19 1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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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未能忘掉你:李安琪--记香港首张中文Jazz专辑 [转]
晴朗 发表于 2004-09-22 10:16:35
bobo4G
Part I
曾经一直以为爵士乐是香港乐坛的沙漠,在这个流行文化充斥之地,似乎那只是附庸风雅之事。
没有多少音乐人乐意投身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毕竟爵士乐真正考验到演奏者的演奏感情和技巧,并不象流行乐那样随便地玩玩也能凑合着。现在乐坛上不乏一些书还没读完就抱着把吉它出来自弹自唱几句就称为“音乐人”的歌手,而幕后的音乐人也在绞尽脑汁把最流行的音乐元素东凑西拼地做成最能卖钱钱的音乐,一切都跟商业接轨得那么地融洽。
直至某一日,一个不经流传的名字出现在人们的眼前,这个文化沙漠终于长出了一小片的绿洲。记得那个细雨朦胧的夜晚,随手打开收音机,里面传来是轻吟低唱的靡靡之音。热情奔放而又不带丝毫造作的一把女声,和着柔和的爵士乐,已经紧紧地扣着我的心弦,不禁为之吸引。幸好在节目完结之前那位DJ不忘再作介绍他所带来的那段动人的音乐,是出自香港本地制作的首张爵士音乐专辑,它的出现还穿插着一段小故事,而故事的主角就是她:Unique--李安琪!
谁能想象得到,在1991年Beyond演唱会时,那一年刚满20岁的Unique已经是两场音乐会的指定和音及和声编排。记得当时在朋友家看刚买来的这张Beyond演唱会的影碟,其中那首《愿我能》的后半部分是分别由两位和声各唱一小段,到了那位虽然不是主角,但活跃全场的小妹妹唱她的那一段时。我和朋友差不多是同时地冒出了同一句:“哇,这么好的唱功,自己当主唱都可以了,那还用得着跟别人做和音!”从那以后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记住了一个名字:李安琪。
谁能想象得到,在五年后的1996年,混合着菲律宾和华人血统的Unique真的拥有了自己的香港个人专辑(之前她曾在泰国发行了两张专辑),而且也是香港纯本地制作的首张中文爵士乐专辑!
Part II
在Unique的背后,为她伴奏的全部都是香港顶尖的爵士乐手。包括Guitar:Eugene Pao(包以正)、Guitar:Tommy Ho、Piano & Harmonica:Dave Parker、Piano:Robert Seng、Bass:Paul Candelary、Drum:Anthony Fernandes,其中Paul和Anthony是包以正的爵士三重奏的成员,以超强阵容的梦幻组合,加上一个惊为天人的女歌手,成就了这张火花四溅、精彩万分的爵士专辑。
这张专辑的另一个特别的地方,并不是在录音室而是现场录音的,所有演奏、演唱都是同步进行,一气呵成。而且使用直接录音是没有人造残响,直接录取房间的天然残响声,这对歌手的唱功无疑是一项很大的考验。充分刻划出歌手对音乐的感觉和表现力,没有真正的实力,我想也没有谁愿意出这个丑吧?!
而且玩的是耳熟能详的爵士Standard,包括Lullaby of Birdland、Misty、Satin Doll、Take the A Train、Foggy Day、Round Midnight及Funny Valentine,把大家都十分熟悉的歌曲重新唱好,又得到认同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难度。最叫人意想不到的是所有的歌曲都填上了中文歌词,以国语配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Part III
听到第一Track的音乐响起,我终于知道它为什么叫《迷》了,因为从那一刻起我已经深深地为它着迷。手指已无力移到遥控器上按那个写着“Next”的按键,彻底被这个声音的精灵所俘虏,唯有乖乖地把它从头到尾听完(也许这只是一个籍口,其实是一种贪婪的享受)。
李安琪的声音,并没有给人天籁之声的感觉,却有一种纯朴的真实感,散发出独特的韵味。她没有把声线故作修饰,渲染华丽的过渡,却能营造出浓郁的气氛,在她的声音的带领下,使人很容易就投入了那个色彩缤纷的爵士世界。所有的困倦和烦恼都将被拋开,尽情地伸展在蓝天白云下,享受着那醉人的音符。
“春风吹遍窗外百花开,只是你,不应该,从来不懂欣赏,身边的我为你苦,为你知,为你爱......”第一Track《爱还是不敢》我实在是十分喜欢,很轻松地就让人感觉到她的那份真,把如此经典的曲子能很好地演绎出来,给人一种全新的感觉,而又不会觉得只是把原曲翻唱了一个国语版而已。第二Track点题曲《痴迷》本来就是耳熟能详的《Misty》,可以说是一个唱功实力的挑战和体现,在录音室之外的同步录音,并且只用一架钢琴伴奏,要掌握好节奏和演唱情感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在这里,可以完全感觉到Unique的用心演绎,恰到好处的表现。第五Track《起程》是最精彩之处,Uniuqe的全情投入,和整个乐队溶已经为一体,声音放得特别开。在她歌声的引领下,让人不知不觉中跟着舞动起来,仿佛进入意境变成了故事的主角,为寻找梦中希冀的地方准备起程。
其他的曲目就不提了,还是留待大家听过这张专辑之后再去感受它的精彩之处吧。另外,这张专辑的第四Track和第七Track分别是两个采排的录音,主要是因为监制黄永廉觉得这两段采排实在是太精彩了,所以特意把它们也留给大家,听完之后我也由衷地赞同(虽然这里有一点个人的主观色彩,因为包以正是我较为欣赏的几个香港乐手之一。如果大家听过他的另外一张个人专辑《Wind From Window》,相信也会感受他的魅力)。

李安琪 / Angelita Li
Caminhos Cruzados
STUCD-01182
01. Close To You
02. Caminhos Cruzados
03. Good Morning Heartache
04. Uma Noite (酒紅色的心)
05. He Loves You
06. Inutil Paizagem
07. Mas Alla
08. 500 Miles High
09. So Far Away
10. Wishing On A Star
Angelita Li feat. Hans Ulrik Group - Caminhos Cruzados
Angelita Li(李安琪)在一九七○年出生於香港一個音樂家庭,母親為職業歌手,而父親為香港樂壇頗具地位琴手及樂隊領班,Angelita在九歲時已開始其歌唱生涯,不時替廣告歌作主唱及和唱工作,八九年Angelita正式踏上舞台,在Beyond當年的伊館演唱會中負責和唱。
九○年Angelita移居曼谷,正式開始她全職歌手的生活在五年間她差不多與當地所有頂尖的樂手都合作過,並灌錄過多張唱片,包括個人專集"The Eyes of Love"。
五年之後,Angelita接受另一個新挑戰,就是移居L.A.在當地,她找到了自己的真正音樂喜好就是巴西音樂,Angelita在L.A.有機會和當處一群著名巴西樂手相處,並不時一起巡迴演出,以她的語言天份,幾年間亦磨練好她的葡國語言。
在九六年間,Angelita曾被邀回港以Unique名義灌錄一張國語爵士Standard唱片「迷」,獲一致好評,至2000年,Angelita正式回歸香港發展,她獨特的風格不但叫爵士中人稱許,亦為流行樂壇所注目,最近,她曾客串於林子祥、林敏怡及陳奕迅的音樂會。
今年,Angelita更踏出其演藝生涯最重要一步,就是連同包以正遠赴丹麥和當地頂級組合Hans Ulrik Group灌錄了她首張全球性發行的唱片。
唱片內的選曲少不了巴西音樂一帥Jobim的作品,亦包括了各人熟悉流行曲Close to you,So Far Away,Good Morning Heartache等,但全都是用全新巴西風格演譯,此外Angelita更選錄了「安全地帶」的名曲「酒紅色的心」,但卻以葡文演譯,至來得特別,想不到這首我們已聽過十個版本的長青歌可以再帶來一個新感覺。
Part I
曾经一直以为爵士乐是香港乐坛的沙漠,在这个流行文化充斥之地,似乎那只是附庸风雅之事。
没有多少音乐人乐意投身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工作,毕竟爵士乐真正考验到演奏者的演奏感情和技巧,并不象流行乐那样随便地玩玩也能凑合着。现在乐坛上不乏一些书还没读完就抱着把吉它出来自弹自唱几句就称为“音乐人”的歌手,而幕后的音乐人也在绞尽脑汁把最流行的音乐元素东凑西拼地做成最能卖钱钱的音乐,一切都跟商业接轨得那么地融洽。
直至某一日,一个不经流传的名字出现在人们的眼前,这个文化沙漠终于长出了一小片的绿洲。记得那个细雨朦胧的夜晚,随手打开收音机,里面传来是轻吟低唱的靡靡之音。热情奔放而又不带丝毫造作的一把女声,和着柔和的爵士乐,已经紧紧地扣着我的心弦,不禁为之吸引。幸好在节目完结之前那位DJ不忘再作介绍他所带来的那段动人的音乐,是出自香港本地制作的首张爵士音乐专辑,它的出现还穿插着一段小故事,而故事的主角就是她:Unique--李安琪!
谁能想象得到,在1991年Beyond演唱会时,那一年刚满20岁的Unique已经是两场音乐会的指定和音及和声编排。记得当时在朋友家看刚买来的这张Beyond演唱会的影碟,其中那首《愿我能》的后半部分是分别由两位和声各唱一小段,到了那位虽然不是主角,但活跃全场的小妹妹唱她的那一段时。我和朋友差不多是同时地冒出了同一句:“哇,这么好的唱功,自己当主唱都可以了,那还用得着跟别人做和音!”从那以后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记住了一个名字:李安琪。
谁能想象得到,在五年后的1996年,混合着菲律宾和华人血统的Unique真的拥有了自己的香港个人专辑(之前她曾在泰国发行了两张专辑),而且也是香港纯本地制作的首张中文爵士乐专辑!
Part II
在Unique的背后,为她伴奏的全部都是香港顶尖的爵士乐手。包括Guitar:Eugene Pao(包以正)、Guitar:Tommy Ho、Piano & Harmonica:Dave Parker、Piano:Robert Seng、Bass:Paul Candelary、Drum:Anthony Fernandes,其中Paul和Anthony是包以正的爵士三重奏的成员,以超强阵容的梦幻组合,加上一个惊为天人的女歌手,成就了这张火花四溅、精彩万分的爵士专辑。
这张专辑的另一个特别的地方,并不是在录音室而是现场录音的,所有演奏、演唱都是同步进行,一气呵成。而且使用直接录音是没有人造残响,直接录取房间的天然残响声,这对歌手的唱功无疑是一项很大的考验。充分刻划出歌手对音乐的感觉和表现力,没有真正的实力,我想也没有谁愿意出这个丑吧?!
而且玩的是耳熟能详的爵士Standard,包括Lullaby of Birdland、Misty、Satin Doll、Take the A Train、Foggy Day、Round Midnight及Funny Valentine,把大家都十分熟悉的歌曲重新唱好,又得到认同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难度。最叫人意想不到的是所有的歌曲都填上了中文歌词,以国语配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Part III
听到第一Track的音乐响起,我终于知道它为什么叫《迷》了,因为从那一刻起我已经深深地为它着迷。手指已无力移到遥控器上按那个写着“Next”的按键,彻底被这个声音的精灵所俘虏,唯有乖乖地把它从头到尾听完(也许这只是一个籍口,其实是一种贪婪的享受)。
李安琪的声音,并没有给人天籁之声的感觉,却有一种纯朴的真实感,散发出独特的韵味。她没有把声线故作修饰,渲染华丽的过渡,却能营造出浓郁的气氛,在她的声音的带领下,使人很容易就投入了那个色彩缤纷的爵士世界。所有的困倦和烦恼都将被拋开,尽情地伸展在蓝天白云下,享受着那醉人的音符。
“春风吹遍窗外百花开,只是你,不应该,从来不懂欣赏,身边的我为你苦,为你知,为你爱......”第一Track《爱还是不敢》我实在是十分喜欢,很轻松地就让人感觉到她的那份真,把如此经典的曲子能很好地演绎出来,给人一种全新的感觉,而又不会觉得只是把原曲翻唱了一个国语版而已。第二Track点题曲《痴迷》本来就是耳熟能详的《Misty》,可以说是一个唱功实力的挑战和体现,在录音室之外的同步录音,并且只用一架钢琴伴奏,要掌握好节奏和演唱情感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在这里,可以完全感觉到Unique的用心演绎,恰到好处的表现。第五Track《起程》是最精彩之处,Uniuqe的全情投入,和整个乐队溶已经为一体,声音放得特别开。在她歌声的引领下,让人不知不觉中跟着舞动起来,仿佛进入意境变成了故事的主角,为寻找梦中希冀的地方准备起程。
其他的曲目就不提了,还是留待大家听过这张专辑之后再去感受它的精彩之处吧。另外,这张专辑的第四Track和第七Track分别是两个采排的录音,主要是因为监制黄永廉觉得这两段采排实在是太精彩了,所以特意把它们也留给大家,听完之后我也由衷地赞同(虽然这里有一点个人的主观色彩,因为包以正是我较为欣赏的几个香港乐手之一。如果大家听过他的另外一张个人专辑《Wind From Window》,相信也会感受他的魅力)。

李安琪 / Angelita Li
Caminhos Cruzados
STUCD-01182
01. Close To You
02. Caminhos Cruzados
03. Good Morning Heartache
04. Uma Noite (酒紅色的心)
05. He Loves You
06. Inutil Paizagem
07. Mas Alla
08. 500 Miles High
09. So Far Away
10. Wishing On A Star
Angelita Li feat. Hans Ulrik Group - Caminhos Cruzados
Angelita Li(李安琪)在一九七○年出生於香港一個音樂家庭,母親為職業歌手,而父親為香港樂壇頗具地位琴手及樂隊領班,Angelita在九歲時已開始其歌唱生涯,不時替廣告歌作主唱及和唱工作,八九年Angelita正式踏上舞台,在Beyond當年的伊館演唱會中負責和唱。
九○年Angelita移居曼谷,正式開始她全職歌手的生活在五年間她差不多與當地所有頂尖的樂手都合作過,並灌錄過多張唱片,包括個人專集"The Eyes of Love"。
五年之後,Angelita接受另一個新挑戰,就是移居L.A.在當地,她找到了自己的真正音樂喜好就是巴西音樂,Angelita在L.A.有機會和當處一群著名巴西樂手相處,並不時一起巡迴演出,以她的語言天份,幾年間亦磨練好她的葡國語言。
在九六年間,Angelita曾被邀回港以Unique名義灌錄一張國語爵士Standard唱片「迷」,獲一致好評,至2000年,Angelita正式回歸香港發展,她獨特的風格不但叫爵士中人稱許,亦為流行樂壇所注目,最近,她曾客串於林子祥、林敏怡及陳奕迅的音樂會。
今年,Angelita更踏出其演藝生涯最重要一步,就是連同包以正遠赴丹麥和當地頂級組合Hans Ulrik Group灌錄了她首張全球性發行的唱片。
唱片內的選曲少不了巴西音樂一帥Jobim的作品,亦包括了各人熟悉流行曲Close to you,So Far Away,Good Morning Heartache等,但全都是用全新巴西風格演譯,此外Angelita更選錄了「安全地帶」的名曲「酒紅色的心」,但卻以葡文演譯,至來得特別,想不到這首我們已聽過十個版本的長青歌可以再帶來一個新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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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摩天轮“达明演唱会”门票团购细则
晴朗 发表于 2004-09-21 12:19:14
摩天轮“达明演唱会”门票团购细则
發條青蛙
为争取在达明演唱会公开发售后尽快购得门票,现作以下通告:
一、此次团购系自发行为,便于摩天轮同学购票。
二、团购流程:
1、此次团购并无任何优惠;
2、目前已知演唱会信息,时间:2004年12月9日(周四)-12月11日(周六),共三场,地点:香港红勘体育馆,预计票价:80,180,280,400。
主办方尚未正式发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3、参加团购的同学,请将所看的场次、价位、数量等信息发至xfile99@163.com邮箱,并注明: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络电话;截止日期:10月1日。
4、演唱会门票公开发售后,将由广深地区的同学赴HK购票,此行交通费用由所有参加购票的同学均摊;
5、正式发售门票后,请参加团购的同学再发一封邮件确定场次和价位,并将票款+购票费用(具体金额由团购人数决定)在指定日期前汇入指定帐号(另行通知);
需在演唱会前将门票寄给本人的另附EMS费用15元,其他同学到HK后拿票(联系方式演唱会前通知)。
6、如在指定日期前未将票款汇出者,视自动放弃参加团购。
三、未尽事宜,请各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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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做一只物质主义猪
晴朗 发表于 2004-09-21 11:55:11
前几天一句洁癖主义让翠儿笑了半天,哼哼~

不过本周成功搬新家,净赚翠儿300,还敢笑我?哼哼!


不过这个“搬新家”真是困难~月租1300,8月10日交首月租金,9月10日交次月,依然没有搬进去~因为我一个月出了3次HK差~兜没时间处理自己的事情

结果,请了两天年假才搬成

去HK的日子,累计起来应有一年多了,去到麻木。只记得我的两部手机一部相机兜是那里买的,因为比大陆便宜啊~以前去一次,停留7天的签注费要1800大元,不买些东西赚回来怎么行?后来越去越没瘾,几年前有一次在那里过圣诞,七天只买了一张cd(麦兜故事原声大碟)……
这次居然带回来了一部IPOD和一部LOMO,让我自己也吃了一惊,可能是因为上次丢了一个箱子的缘故。不过这也让我在HK的存款狂泻~
先说IPOD

我买的是四代40G,港币3100,丰泽和百脑汇同价,没有任何东西送。
据说IPOD是公价,全香港兜一个价格。
IPOD四代20G是2400,MINI(4G)是2380。
买20G的性价比就不如40G了~
MINI款式丰富,比较小巧,适合女孩子用。
回来后我在广州电脑城一带了解了价格,40G太新了,多数兜没货,唯一一家有的,卖4100人民币,黑!而MINI最低报价是2380人民币,刚好比香港少了个汇率(近80块钱)。不过我在海港城一家店里看到服务员跟一外国美女报了2200港币的低价。
还要注意2点:
一,IPOD兜是封好的,别买拆封过的。我在百脑汇付了钱拆了一台,发现屏幕有个小点无法去掉,那里没有别的40G,他们就退钱了。但我转个弯回来,看到他们正在向别人推销这款拆了封的IPOD。
二,IPOD的配件好贵
,花了我近2000元,而且眼看还有1000元要花。再说 LOMO

LCA据说是LOMO的正宗厂牌,我在油麻地库不理客买的,1400港币,据说也是香港统一价格。
还买了个闪光灯,价格记不清楚,240?
LOMO不适合拍演唱会,我纯粹是一时冲动买下来带他去了湾仔会展。拍完一卷菲林后,回卷时发现特别困难。打开后盖,发现好多小碎片,再检查一下,发现不仅菲林被我卷坏了,相机也不会动了。怎么这么流啊

第二天就去换了一部。
刚才在网上看了一段话(看下面),原来这款LOMO真是要很小心上胶卷。
好了,这篇博客快写完了。
在结尾照例做个不搭界的转折。
最近我深深感受到没钱有多痛苦。
所以,
我要做一只物质主义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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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同我部LOMO备份
晴朗 发表于 2004-09-21 11:00:16
HEY! I CAN'T GET THE FILM LOADED
Loading the first film cartridge into your LOMO can be a bit of a
learning experience //
If you're having difficulty, double-check the following things:
(1) The left rewind spool must be securely "clicked" inside your film cartridge. The cartridge should be held firmly in place.
(2) Pull out a small amount of leader, about 5cm (2in) or so. The natural curl of the leader is necessary for the film uptake. Make sure that the end of the leader is securely inserted through a slot in the take-up spool, with about 1 cm (1/3in) sticking through the slot.
(3) Ensure that the small turning cog on the bottom is gripping the perforations of the film leader
(4) Try to advance the film once or twice before closing the back door; making sure that it is transporting correctly.
Loading the first film cartridge into your LOMO can be a bit of a
learning experience //
If you're having difficulty, double-check the following things:
(1) The left rewind spool must be securely "clicked" inside your film cartridge. The cartridge should be held firmly in place.
(2) Pull out a small amount of leader, about 5cm (2in) or so. The natural curl of the leader is necessary for the film uptake. Make sure that the end of the leader is securely inserted through a slot in the take-up spool, with about 1 cm (1/3in) sticking through the slot.
(3) Ensure that the small turning cog on the bottom is gripping the perforations of the film leader
(4) Try to advance the film once or twice before closing the back door; making sure that it is transporting correc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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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这个不是惊天大秘密,楼下那个才是
晴朗 发表于 2004-09-17 17:48:22
南方都市报总编程益中获释幕后的真相
《世界商业评论》ICXO.COM ( 日期:2004-09-0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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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专题:南方都市报前总编程益中关押5月终无罪释放!
真相是挡不住的阳光。还是在几个月前,当广州市地方当局逮捕《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重判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峰,信誓旦旦要把该案办成『铁案』时,该案幕后的操刀者、广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张桂芳,以及广州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甘正培,应该都没有想到,『南都案』事件的真相,会如此之快大白于天下,而他们精心打造的这个『铁案』,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他们更没有想到,他们向上谎报的案情,会这样快就被识破,遭广东省高层戳穿,露出了挟私报复的马脚,而他们要报复的主要对象,原《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马上即被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释放,以无罪之身回到家中。程益中是于今年三月十九日,被以莫须有的贪污罪名遭逮捕,而同一天,他的同事、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峰则因同样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之后减为八年,目前,喻华峰已被转到番禺监狱服刑。
省委高层要求马上放人
程益中是在经过整整一百六十天的冤狱之后,于八月二十七日晚十点钟左右,在南方报业集团有关人员的迎接下,离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回家与家人团聚的。据称回家之后的程益中,曾告诉朋友,『南都案』事件的结局,将证明广州市地方当局某些人,是如此『低估了人民的判断力和因此产生的力量』;而人民则是『低估了当局会是如此愚蠢』。
广东省消息人士告诉亚洲周刊,释放程益中的决定,是广东省高层在了解『南都案』的事实真相之后,作出的一个『政治决定』。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广东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直接对程益中案作出批示,要求『当天马上解决』。接获指令之后的广州市有关部门,下午即刻开会研究落实,并随即通知南方报业集团,当天晚上即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接人。
而在此之前,广州市检察院曾于八月十六日下午奉命开会,研究程益中的案情。据称除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芦铁峰坚持程益中有罪之外,与会者基本上都同意应以『证据不足』,立即放人,为广东省高层之后的政治决定,奠定了法理基础,也否定了广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书记张桂芳之前主导的有关案情报告。据悉,由于张桂芳在『南都报』事件上的恶行恶状,目前已被免去广州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
其实,『南都案』事件,彻底暴露了广州市政法系统在张桂芳主持下出现的严重问题。消息人士透露,『南都案』具体查办单位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在查案过程中,实际上对有关事实有所保留,并在具体卷宗上提出了意见,顶住了张桂芳坚持要对程益中起诉的压力,表示『只接受文字指示,不接受口头命令』,以示对历史负责。但张桂芳都没有把这些不同的意见如实上报。
抓程益中过程象拍电影
与东山区检察院一样,原定担任『南都案』二审主审法官的市中院原刑二庭庭长李英,也在审阅案件卷宗的过程中,认为证据不足,表示了不同意见,但即刻就被张桂芳调离,换了上述的主审法官甘正培。甘与市检察院一处副科长、经办喻华峰和程益中案的岳京穗密切配合,他们按张桂芳的旨意,表示要把该案办成一桩『铁案』,暴露了中国大陆司法系统不能独立的悲哀。
其实,当局精心设计了抓捕程益中的过程,及之后『故事』发展的戏剧性,更让人悲哀。消息人士透露,张桂芳为显示『千里追凶』的曲折情节,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前往四川甘孜,『其阵容犹如美国人追捕拉登』。当时,程益中带领《南方都市报》的二、三十位员工,偕同四十多位广告客户的代表,正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进行客户联谊活动。
这个当年红军长征途中爬雪山、过草地的地方,却在张桂芳抓捕程益中的过程报告中,成了专案组公安如何克服艰难困苦情节的素材,他们形容程益中是『偎罪潜逃』到这个千里之外的偏僻角落,追捕的公安是『爬雪山、过草地』才捕获了程,犹如一部中国版的日本影片《追捕》,而他们就像日本侦探杜丘一样神勇正义。
为增加故事情节的戏剧张力,显示追捕程益中的『重要性』及程的『要犯』地位,程益中被从四川押解回广州时,六部亮着警灯的警车,在飞机到达停机坪的瞬间,实行全方位的包围,全副武装的数十名警察如临大敌,押下带着手铐的程之后,拉响警笛绝尘而去,完成了这出『千里追凶』,『要犯落网归案』的大戏。
程益中喻华峰狱中对歌
程益中被押解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严加看管,当局告诉他:『搞也要把你搞死。要搞得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让你花钱打官司,你打得起吗?』在不到五平方米的单人监舍里,除了一本《四书》之外,程不允许看任何书报,更不许向外写任何东西,当然也不许见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程益中多次利用提审的机会,谴责广州市地方当局打击报复,滥用司法,把公权力当成整肃知识分子的『打狗棍』,他为司法沦落,官员腐败,黑白颠倒而痛心疾首。
但是,程益中相信正义迟早要来临,真相的阳光总有一天会溶化谎言的坚冰。因此,封闭的斗室,正好让他『关闭所有的欲望之门,只开放希望的天空』,回顾和检讨过去的点点滴滴,也思考未来,憧憬政治清明,媒体更加开放的明天。
有意思的是,不知道是巧合,或是当局刻意安排,程益中被捕之后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的监舍,与关押喻华峰的监舍恰好邻近。虽隔了好几面墙,但这对昔日的战友似乎是『心有灵犀』,都知道对方就关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他们有时用敲墙壁的方式进行『对话』,而更令人感动的,是有时则以对歌的方式来表达各自的心情,心心相印,互相鼓励。
有时候,当程益中听到不远处传来熟悉的歌声:『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他就知道:『老喻今天心情不错。』随即也以一首熟悉的歌声给予回应,去抚慰这位战友那颗受伤的心,用歌声抚摸这匹『来自北方的狼』受创的伤口。他们相互以歌声言志,以歌声励志,要唱出中国大陆新闻工作者的悲哀,也要唱出大陆媒体人明天的希望,让歌声冲破牢笼,冲破政治的束缚,迎接新闻媒体更加自由和开放的明天。
尽管程益中被捕、喻华峰和李民英被重判,司法被强奸,是非被颠倒,广州城头乌云压顶,但社会的良知没有泯灭。南方报业集团高层在众所周知的政治气压下,对程、喻和李不离不弃,他们以公函形式,将包括《亚洲周刊》在内的有关媒体报道,将北京法学家对事件的专业性意见,汇总上报广东省高层,希望澄清事实的真相,还《南方都市报》一个清白。
南方报业集团退休社长刘陶更联合集团一些离、退休的高中层干部,透过另外的管道进行『营救』。他们联名写信给中共广东省委前书记任仲夷和吴南生,反映有关的情况,公开表明对事件的不同看法,认为程益中、喻华峰等人确属无辜。主持正义的任仲夷和吴南生两位中共元老,在了解事件的真相后,即向省委书记张德江等省委高层写信,使事件出现了转机。
来源:亚洲周刊
作者:王健民
《世界商业评论》ICXO.COM ( 日期:2004-09-0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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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专题:南方都市报前总编程益中关押5月终无罪释放!
真相是挡不住的阳光。还是在几个月前,当广州市地方当局逮捕《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重判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峰,信誓旦旦要把该案办成『铁案』时,该案幕后的操刀者、广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张桂芳,以及广州市中级法院主审法官甘正培,应该都没有想到,『南都案』事件的真相,会如此之快大白于天下,而他们精心打造的这个『铁案』,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他们更没有想到,他们向上谎报的案情,会这样快就被识破,遭广东省高层戳穿,露出了挟私报复的马脚,而他们要报复的主要对象,原《南方都市报》总编辑程益中,马上即被以『证据不足,不予起诉』释放,以无罪之身回到家中。程益中是于今年三月十九日,被以莫须有的贪污罪名遭逮捕,而同一天,他的同事、副总编辑兼总经理喻华峰则因同样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之后减为八年,目前,喻华峰已被转到番禺监狱服刑。
省委高层要求马上放人
程益中是在经过整整一百六十天的冤狱之后,于八月二十七日晚十点钟左右,在南方报业集团有关人员的迎接下,离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回家与家人团聚的。据称回家之后的程益中,曾告诉朋友,『南都案』事件的结局,将证明广州市地方当局某些人,是如此『低估了人民的判断力和因此产生的力量』;而人民则是『低估了当局会是如此愚蠢』。
广东省消息人士告诉亚洲周刊,释放程益中的决定,是广东省高层在了解『南都案』的事实真相之后,作出的一个『政治决定』。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广东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直接对程益中案作出批示,要求『当天马上解决』。接获指令之后的广州市有关部门,下午即刻开会研究落实,并随即通知南方报业集团,当天晚上即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接人。
而在此之前,广州市检察院曾于八月十六日下午奉命开会,研究程益中的案情。据称除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芦铁峰坚持程益中有罪之外,与会者基本上都同意应以『证据不足』,立即放人,为广东省高层之后的政治决定,奠定了法理基础,也否定了广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书记张桂芳之前主导的有关案情报告。据悉,由于张桂芳在『南都报』事件上的恶行恶状,目前已被免去广州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
其实,『南都案』事件,彻底暴露了广州市政法系统在张桂芳主持下出现的严重问题。消息人士透露,『南都案』具体查办单位广州市东山区检察院,在查案过程中,实际上对有关事实有所保留,并在具体卷宗上提出了意见,顶住了张桂芳坚持要对程益中起诉的压力,表示『只接受文字指示,不接受口头命令』,以示对历史负责。但张桂芳都没有把这些不同的意见如实上报。
抓程益中过程象拍电影
与东山区检察院一样,原定担任『南都案』二审主审法官的市中院原刑二庭庭长李英,也在审阅案件卷宗的过程中,认为证据不足,表示了不同意见,但即刻就被张桂芳调离,换了上述的主审法官甘正培。甘与市检察院一处副科长、经办喻华峰和程益中案的岳京穗密切配合,他们按张桂芳的旨意,表示要把该案办成一桩『铁案』,暴露了中国大陆司法系统不能独立的悲哀。
其实,当局精心设计了抓捕程益中的过程,及之后『故事』发展的戏剧性,更让人悲哀。消息人士透露,张桂芳为显示『千里追凶』的曲折情节,出动了大量的警力前往四川甘孜,『其阵容犹如美国人追捕拉登』。当时,程益中带领《南方都市报》的二、三十位员工,偕同四十多位广告客户的代表,正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丹巴县进行客户联谊活动。
这个当年红军长征途中爬雪山、过草地的地方,却在张桂芳抓捕程益中的过程报告中,成了专案组公安如何克服艰难困苦情节的素材,他们形容程益中是『偎罪潜逃』到这个千里之外的偏僻角落,追捕的公安是『爬雪山、过草地』才捕获了程,犹如一部中国版的日本影片《追捕》,而他们就像日本侦探杜丘一样神勇正义。
为增加故事情节的戏剧张力,显示追捕程益中的『重要性』及程的『要犯』地位,程益中被从四川押解回广州时,六部亮着警灯的警车,在飞机到达停机坪的瞬间,实行全方位的包围,全副武装的数十名警察如临大敌,押下带着手铐的程之后,拉响警笛绝尘而去,完成了这出『千里追凶』,『要犯落网归案』的大戏。
程益中喻华峰狱中对歌
程益中被押解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严加看管,当局告诉他:『搞也要把你搞死。要搞得你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让你花钱打官司,你打得起吗?』在不到五平方米的单人监舍里,除了一本《四书》之外,程不允许看任何书报,更不许向外写任何东西,当然也不许见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程益中多次利用提审的机会,谴责广州市地方当局打击报复,滥用司法,把公权力当成整肃知识分子的『打狗棍』,他为司法沦落,官员腐败,黑白颠倒而痛心疾首。
但是,程益中相信正义迟早要来临,真相的阳光总有一天会溶化谎言的坚冰。因此,封闭的斗室,正好让他『关闭所有的欲望之门,只开放希望的天空』,回顾和检讨过去的点点滴滴,也思考未来,憧憬政治清明,媒体更加开放的明天。
有意思的是,不知道是巧合,或是当局刻意安排,程益中被捕之后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的监舍,与关押喻华峰的监舍恰好邻近。虽隔了好几面墙,但这对昔日的战友似乎是『心有灵犀』,都知道对方就关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他们有时用敲墙壁的方式进行『对话』,而更令人感动的,是有时则以对歌的方式来表达各自的心情,心心相印,互相鼓励。
有时候,当程益中听到不远处传来熟悉的歌声:『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他就知道:『老喻今天心情不错。』随即也以一首熟悉的歌声给予回应,去抚慰这位战友那颗受伤的心,用歌声抚摸这匹『来自北方的狼』受创的伤口。他们相互以歌声言志,以歌声励志,要唱出中国大陆新闻工作者的悲哀,也要唱出大陆媒体人明天的希望,让歌声冲破牢笼,冲破政治的束缚,迎接新闻媒体更加自由和开放的明天。
尽管程益中被捕、喻华峰和李民英被重判,司法被强奸,是非被颠倒,广州城头乌云压顶,但社会的良知没有泯灭。南方报业集团高层在众所周知的政治气压下,对程、喻和李不离不弃,他们以公函形式,将包括《亚洲周刊》在内的有关媒体报道,将北京法学家对事件的专业性意见,汇总上报广东省高层,希望澄清事实的真相,还《南方都市报》一个清白。
南方报业集团退休社长刘陶更联合集团一些离、退休的高中层干部,透过另外的管道进行『营救』。他们联名写信给中共广东省委前书记任仲夷和吴南生,反映有关的情况,公开表明对事件的不同看法,认为程益中、喻华峰等人确属无辜。主持正义的任仲夷和吴南生两位中共元老,在了解事件的真相后,即向省委书记张德江等省委高层写信,使事件出现了转机。
来源:亚洲周刊
作者:王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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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惊天大秘密:麦兜、麦0麦的孪生兄弟
晴朗 发表于 2004-09-17 17:13:03
首先我们看看麦0麦,他的孪生兄弟…………竟然是《星际迷航记》(star trek) 里的光头船长!!!

别说,还真笑得好像哦

证据在这儿
然后看看我们亲爱的麦兜同学,他的孪生兄弟,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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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靚仔金城武!!!!!!!!!!!!!!!!!!
哇考!!!!!!!
不信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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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他和他
晴朗 发表于 2004-09-14 17:32:27


《张看,看张》
林奕华
第一次看见张国荣,是身穿某佛教中学校服的他。第一次看见张国荣的我,穿的也是同一套校服。第一次看见张国荣,距离Leslie时代的来临尚有一段日子,但他早已是那习惯被看见的“张国荣”。我是说那大约只有15岁的,上学时会把手臂搭在女同学膊上的,一打
篮球便会吸引大家走到走廊上,凭着围栏,目不转睛地看着和幻想着的“张国荣”。
经过昨晚电视电台的宣布,我们都知道了张国荣只是艺名,虽然张是真姓。理论上早在我”认识”他的年代,我应该有问过他叫什么名字,但我真的忘了他的答案。又或者,我根本没有问过他任何问题,从来没有与他谈过一句正经话,有的只是幻想和幻想。所以,我一直不太愿意承认真有跟他在人生的某阶段擦肩而过,直至某年他接受黄韵诗访问(商台节目“笑口早”),他对黄说:“我记得林奕华,他是走上来跟我说过这句话的小子——如果世界上真有罗密欧,我认为他便是你这样的。”
你应该可以想像从第三者口中听见这番转述时,我有几面红耳赤。“我有这样说过吗?”我重复又重复地反问黄韵诗,目的当然是要洗脱部分的难为情。但是你也不要低估一个中二学生的面皮的厚度——尽管我真已无法确认有否把一个高班的师兄比喻为罗密欧,不过,我清楚记得为了要让他知道有“我”的存在,我曾跟踪他和那被他搭住肩膊的女同学走进名叫“适丽”的餐厅吃学生特价午餐,并且在吃完之后,大胆走到他的面前对他说:“我已经替你付账了。”
他的反应?大抵和读着这段文字的你一样,是失笑吧。只可惜当时的他的表情已被我的选择性记忆彻底洗去,而到现在还留下印象的,只有那家餐厅的别名:“食泥”。那么老土和迂的行为,当然不是什么光荣事迹,按道理没有理由还要由事主亲自挖出来给人揶揄、取笑。然而当昨晚在某唱片店听到他的死讯的广播时,不期然的,我便想起那很早很早已经把我的“幻想”挑动起来的“张国荣”。
距离十分遥远的我和他,真没料到在两三年后又再碰头,而且位置上有了微妙的逆转。那时候我以兼职身份入了电视台写剧本,他则有意晋身歌唱电视圈。我们终于在丽的电视的7号录像厂彼此看见,感觉上是环境不同,身份不同,两个人就更不可能接近了,惟有点一点头——这一幕,我倒是印象犹新。
我也曾经以为与他的缘份就此告一段落。他的歌曲、电影、电视剧都不是我的那杯茶,甚至,我变成了对他十分挑剔的“观众”,例如嫌他在《霸王别姬》中的反串演得不好等等。回想起来,我对他的抗拒未尝不是某种心理活动的反射,所以当我在看完《东邪西毒》和《东成西就》而由衷地对他改观时,我也同时感受到一种心情上的放松、适然。
然后,有一晚,我与一个朋友在“为你钟情”吃茶,他远远看见了我,没有吝啬微笑和招呼。结账之际,侍应告诉我们:“账已经由张先生付过了!”——好不熟耳的一句话!
那一次应该是在《春光乍泄》参赛“金马奖”之后,他大抵也听到了风言风语,传闻评审之一的我持“梁朝伟不是gay,所以他没可能演得像gay”的理由而否定了给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是以个把月后当我将和他在柏林见面,他便颇为紧张地要我澄清,一边拍我的手一边说:“你真这样想便不对了。”
我遂向他解释意见如何被传言歪曲——原来的“如果异性恋演员因演同性恋角色而应受到理所当然的肯定,那同性恋演员一直在银幕上扮演异性恋者,岂非更应捧奖?”变成了“同性恋霸权排斥异性恋演员”。听完了事情的始末,我记得他笑说:“颁奖礼进行到评审团进场时,我看见你没有往我那边看去,心里已有个大概了。”
那不是张国荣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只是这句话对于我和他的交往,却有点睛般的意义——从不自觉到自觉,穷我们一生都是借着几时被看/看人,如何被看/看人来厘定自我的价值。视线如是成为价值的指针,犹如一双翅膀,它可以飞得很高,又可以因承载不起重量而折断——过去26年来,几多人把视线聚注在张的身上,但当中有谁明白他想看见什么?他想被谁看见?和有什么是他最不想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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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