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朗 @ dyy.hk
无题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8 15:31:36
各界关注“媒体违规将受罚”
(转自西丁博客)
日前,新华社的一则消息引发了民众、学界和传媒界的普遍关注。在本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中规定: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将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是否意味着媒体报道和公众知情权将会受到限制?连日来,法学界、新闻传播学界,以及传媒行业人士对此表示高度关注,不少人担心该规定一旦出台,会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拒绝舆论监督的挡箭牌,更有学者直言此举“是开历史倒车”。不过,该法案的有关起草人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该法案只是送交一审,整体情况还未明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欢迎各界对《草案》提意见,并愿意转交常委会会议,作为讨论参考。
开倒车?有进步?
听到草案中对媒体“违规”处罚一事时,新闻学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直言:“这简直是开历史倒车!”
展江表示,国内新闻界已呼吁多年,希望能看到《新闻法》的出台,在权利与义务上给予新闻从业人员一定保证。但直至今天,仍未见风吹草动,“突然冒出个只有约束、没有自由的条文,从保证新闻记者权利、公众知情权角度看,这是十分不公平的。”
资深传媒人、凤凰卫视主持人梁文道也表示,该规定“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在记者采访中,持此观点的学者和传媒业内人士不在少数。
不过,也有专家从该规定中看到了积极的一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该校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表示,该规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进步。因为,在以前,中国对于新闻报道的处理都是通过政治、组织手段,现在毕竟是通过法律的形式,管理主体从党的宣传部门转移为政府部门。这就意味着,如果媒体对处罚不服,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手段进行申诉。
避免成为拒绝监督的挡箭牌
但是,对于该规定的具体执行,几乎所有受访人士都表示担忧。梁文道也表示,关键问题还在于,规定所说的突发事件究竟指哪些事件?“如果一个突发事件,政府还不知道,媒体先知道了,那么媒体究竟应该咨询哪一级政府机构,县级?市级?还是省级?如此不细致,给地方政府留下了太多任意诠释的空间。”
喻国明教授也称,该规定里不少表述过于模糊,“所谓的违反规定,这个‘规定’到底是什么?是谁来制定的规定?制定的依据又是什么?”。而且,谁来判定媒体是否违规?执行处罚的主体究竟是哪个政府机构?“这一定要澄清,不能由地方政府和官员来诠释,否则,这就会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拒绝舆论监督的挡箭牌”。
在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院长董天策看来,这种“挡箭牌”的惯常表现,就是以“稳定大局”、“舆论导向”等道理来游说新闻媒体,想方设法捂住事实,不让媒体与公众知道真相。他表示,这种“老是拿‘大高帽’来压你”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媒体的正当采访,约束媒体、处罚媒体的前提是保障媒体的权利与自由,是对某些不尊重媒体采访权、公众知情权的官员的教导,而绝不能让此规定成为某些人打压媒体的“护身符”。
媒体披露有助应对危机
对于突发事件报道的必要性,受访专家和媒体人士都表示出了充分的肯定。喻国明教授说,百姓有知情权,报道新闻是媒体的责任,如果深究起来,很多新闻都是突发事件,“如果任何一条都要审查,是否太荒唐了?”
董天策教授则认为,应该区分突发事件与紧急事件两个不同概念,前者范围比后者宽许多,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中涉及社会安全的属于紧急事件,需要政府权威部门及时发布信息,便于媒体区分对待。但对于紧急事件之外的其他突发事件,媒体有充分的采访自由,如山洪、暴雨、火灾等,这些事件经媒体迅速报道后,可提醒有关部门及时应对,引导处在灾区的群众紧急撤离。这也是媒体保证公众知情权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媒体的社会责任。
梁文道先生也认为,随着科技进步,世界面临的灾难和风险更多,世界各国都在想法控制风险,现在公认的最好方法是扩大百姓的知情权,让大家早有准备。而且,媒体存在的另外一个意义在于给中央政府提供咨询。即便在美国这样透明度较高的国家,白宫依然以来媒体获知咨询。根据中国目前的国情,政府权力往往被分割,地方上形成很多“团团块块”,内部资讯透明度还欠缺,因此,中央政府要管理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更不是去限制媒体,而应该去依赖媒体。他表示,政府限制媒体的结果,只能是限制自己获得资讯的能力。
欢迎各界提意见
根据《草案》表述,喻国明教授认为,该规定或许并没有对突发事件的报道作出全面的限制,处罚情况只是针对“擅自发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也就是说,限制的是对突发事件后续处理的报道,而不是针对突发事件本身。
那么该规定的主要目的究竟是什么呢?社会上的众多质疑和猜测是否合理呢?昨天,记者采访了参与了该《草案》起草和讨论的部分专家。
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介绍,他参与了《草案》的讨论工作。该法案立法的直接起因是2003年的SARS事件,近年矿难、洪水等频发的事故也加速了该法案的立项工作。 据姜教授介绍,这部法律草案最早是以“紧急状态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由于紧急状态适用范围窄,出现的情况少,而最终改为“突发事件应对法”,同样可以涵盖紧急状态。
国务院法制办委托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上海市法制办三家单位同时拟订法案初稿。在三分方案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重新整合,“做了很大改动”。姜明安教授曾参加过国务院法制办的多次专题讨论。姜教授表示,不少专家都认为,媒体报道突发事件有利有弊,但总体上绝对是利大于弊。“我在会上的观点是: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而且,要求保密时必须有法律依据,政府规章都无资格(成为依据)。”
姜教授说,他参与讨论时的观点是限制媒体报道一定要慎重。但是,并没有参与最终送审稿的拟定。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于安是该《草案》的起草人之一。他昨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他所看到的《草案》稿子中并没有上述对媒体违规发布信息进行处罚的规定。于教授说,他们只是将《草案》拟定后送交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惯例,在一审程序,只讲提交机关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究竟有何意见,还要等待二审,所以,《草案》的整个情况目前还不明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应松年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一般来说,一部法律草案要经过三审才能生效。这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发表观点。如果有意见建议,可以通过媒体,也可以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反映。全国人大常委会会重视这些意见,并作为修改法律草案的参考。应松年还表示,希望能收集本报相关报道,并将其反馈到常委会会议上。
还有什么值得歇斯底里,对什么东西死心塌地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8 02:38:04
| 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 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 --林夕《开到荼靡》 以下转自闹闹博客 |
|
闹闹 @ 2006-06-28 00:22
她是我最喜欢的新加坡歌手
在最红的时候,一夜之间消失在歌坛 很后来我才知道 她爱上了别人的老公,男人号称婚姻相当不幸福 于是她毅然决然的决定跟他在一起 不要名分,不逼他离婚 并且彻底放弃了蒸蒸日上的事业 然后怀了他的孩子 然后,男人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抛弃她 美其名曰,“承担不起,所以放弃”, 且在她怀孕四个月的时候,消失的无影无踪 现在,那男人与妻子貌似恩爱的生活在一起 而这个很会唱歌的女生, 为了爱不顾一切的女生 疯了。 这个故事最悲惨的地方在于 在她已经有精神崩溃的前兆显现出来的时候 有朋友去告诉那个男的 男人的回答是:“她精神原本就不太正常,人格不完善” 本地女歌星许美静酒店被捕 大喊叫我上帝! |
兜了一圈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7 11:58:21
无论如何,听到中国人在有亿万观众收看的电视屏幕里高喊“意大利万岁”,感觉不舒服。可能由于澳大利亚日前以三比一击败了日本,我对这个队的好感油然而生,但是尽管如此,倘若刚才澳大利亚赢了,我也断然喊不出“澳大利亚万岁”来。作为中国人,我的声带除了喊“中国万岁”,很难喊出其它万岁,尽管由于种种原因我还从未喊过中国万岁,但我相信,我迟早会喊。我能活到那一天。
虽然没怎么看过郑渊洁赖以成名的童话,但根据他的访谈和言行看来,此人有点儿道行。可惜他今早又加了一篇评论,未免太脱裤子放屁了。
为虾米老人家们总是晚节不保捏?
美丽的误会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6 23:14:10
一网易美眉新员工,每天兜追问女领导何时得见丁磊,领导一直难遂其愿。
某日领导终不耐烦,反问美眉为何“猴急”如斯,答曰:因为丁磊有型啊!
领导作沉思状,美眉又道:他还很靓仔!
领导大惑,却又不敢轻言反对……美眉再加一句:难道你没见过他的上身裸照么?!
领导终解愁颜,笑曰:你是说张朝阳吧?……哎呀……美眉顿悟之……
本届世界杯最好看的非球评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6 13:01:11
安雅坐在我对面,眼睛瞪得老大,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球,手指无意识地有节奏扣击咖啡桌,一字一句严肃地说:你知道么?从86年到2006年,法国,没有在非本土举行的世界杯决赛阶段进过一球!
然后,这个“球”的发音形状,在安雅的嘴唇上足足保留了……嘀哒、嘀哒、嘀哒、嘀哒、嘀哒,起码5秒。说起足球,正常状态下呈冷静质地的安雅,马上就涌上来狂热,而且冷静还在,狂热在后面闪烁。她微微颤抖,通体冰火交融。
我愣住了,深深地羞愧起来。为法国队,也为自己与安雅并不完全对等的激情。我会赶上她的,我感受到了足球能把一个女子打造成世界天地宽的可能性,老是为了爱情那点小破事烦恼,有劲嘛有劲嘛有劲嘛?!她说,94年冠军杯决赛,她们老家桂林发大水,淹了去隔壁看球的街道。她们一伙人游泳过去看的,只要电视没有淹,而她们头部还在水面上,没有什么能阻止看球的发生。这次游泳看球的活动中,成就了一段姻缘。我哽咽了一小下。没忍住。
我和安雅同时迷上了一种叫做“长寿”的香烟,虽然抽多了必然短命。我们谈话的每一个句子都像孤岛,比如,我吐出一口烟:恬不知耻的谨慎让我冒火。她点燃一支,点头:我不能给媒体写足球专栏,我!做!不!到!~我再吐出一口烟:这天气,外焦里嫩。她摇摇头:皇马毁了齐达内。
有时候,我们不说话,目光也不碰触,听时间浑圆地走过去,十分饱和的缄默。窗外是令人放心的混乱的世界。
良久,她把烟头摁在烟灰缸里,再一次凝视我:亲爱的,你确信要看球了么,这可是一条不归路。
【作者简介】
一,玉米桑格格。用最性感的文字,写着最感性的博客。
二,米兰安雅雅。走一把AC火,入一个足球魔。
本届世界杯最好看的球评,来自《温州商报》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6 00:24:04
1.做人不能太贝克汉姆
真有人可以拽成二五八万吗?
看看贝哥的鞋子吧。正选带替补已经出场的138位猛男中,鞋子有红的,白的,黑的,绿的。只有他,是蓝的,而且是宝石蓝的。
早些时候,阿玛尼与范思哲的06/07发布会,不约而同把宝石蓝作为主角。
N多本书里都教女人,看一个男人的品位,要看他的内裤。若果真照此实战,看到品位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还是看鞋子吧。这个俨然已成时尚象征的男人,谁能想到他老爹只是个厨子呢?
圣克鲁兹说小贝“永远不可能成为伟大的球员”。其实,在小贝和伟大之间,唯一的缺陷是他太帅了。
他真的不会盘球吗?昨晚他把巴拉圭左前左后卫过了数遍。如果看过《大卫足球学校》,你就知道齐达内那些活他都会。
他不会花活吗?昨天那脚惊艳的脚后跟传球,德国电视台给了4遍慢镜。
任意球角球远射这些就不说了。老婆孩子收入这些也不说了。
最可贵的是他的勤奋。在曼联,他平均每场球跑动14公里;在皇马,跑13公里;在国家队,他最多跑过16公里。整个西甲,他位列跑动距离第一人。
你要是有26辆车,而且包括阿纳奇T,H2,法拉利550,鬼才相信你会跑那么多路。
陈凯歌陈导,一向视一口流利的英语为自身品位。如果说英语算品位的话,贝哥可比你强太多了。
更多好文请看作者高亚的博客
对于今晚杭州超女决赛,我只有一句话要说: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3 21:33:42
===============
【后记】
我这里还有一堆关于杭州赛区冠军REBORN的八卦。但我觉得不管选手背后如何,最重要的是看台上的表现。
成都赛区无甚可观,如果沈阳和广州也是如此,那本届超女已经可以提前结束了。
在百度MP3搜索《天鹅之旅》,果然没结果……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3 13:38:28
许巍,一个安静的、善良的、艰苦而坚持的歌手,从昨天起也许要永远的从我们的公共传播平台上消失了。来自广电总局的一个措词严厉的文件,在全国的广播电视范围内封杀了许巍。这种级别和范围的封杀,我们曾经历过几次,只不过作为观众或者听众的你们,未必能够意识到这封杀的存在。
第一次的封杀应该是崔健,这个中国摇滚乐的旗手,因为热衷于红色意识形态的表述,一直在广电系统内被非公开的禁播着,90年代后期,一些管理较松的媒体开始逐渐播他的歌,但是你从北京或者上海这种中央监控非常严密的地方,依然听不到他的歌。
接下来被封杀的是邓丽君,封杀她的理由是有点耸人听闻但又的确是以政府文件的形式通知到全国媒体的。对她的封杀一直被各地执行得很好,这些年我也曾经偷着在节目里播过她的歌,次数非常有限,而且从来没有说过她的名字。邓丽君被封杀的原因是“她是台湾特务”,作为一个“特务”的邓丽君既没有来大陆窃取过情报,也没有用她的歌声策反过大陆的民众,她所作的就是在去世界各地巡回演出的时候,利用自己的歌星身份与当地的政要接触,为台湾争取国际空间。我不知道邓丽君到底做成了多大的丰功伟绩,与台湾建交的那几个小国家,有几个是邓丽君的成绩,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但是我相信作为一个生在台湾长在台湾的人,受“中华民国”的教育多年,在她的意识里,为自己的所谓国家做一点事情,也是无法拒绝的,邓丽君不是李敖,也不是连战,这些今天被北京尊为贵宾的人,当年所作的反共的事情实在是比邓丽君多多了。
下一个被公开封杀的人是张惠妹,封杀她的理由大家都很清楚,即是因为在所谓台湾总统的就职典礼上演唱了民国国歌。张惠妹是一个更加惨痛的例子,她的被封杀不仅来自一纸文件更来自全国人民的自觉抵制。多年前,我曾经只身在各种论坛中与人对战,因为我是坚决反对封杀张惠妹的,虽然我并不喜欢她的歌。我们有些人总是不能够有一个简单的换位思考,一个生长的台湾山地的农村小女孩,她能理性和强大到从意识最深处看清楚两岸关系的本质,冲破国民党政府对那个岛40多年的教育吗?她肯定不能!从她出生那一天起,她听到的所谓自己的国歌,就是她在“总统”就职典礼上唱的那首歌,这对于一个台湾原住民歌手来讲,无可厚非,历史是服务于政治的,国民党政权驯化了台湾的民众,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与一个歌手个人的素质和政治信仰毫无关系。如果说张惠妹唱“民国国歌”有罪,那么全台湾的人都有罪,因为他们每个人都唱过那首歌。更何况唱“民国国歌”并不能表示台独,因为她唱的并不是“台湾国歌”。这里面的历史问题我不需要作太多表述了,了解历史的人自然会理解我的说法,激进而无知的伪爱国主义者,也不是我的对话对象。
现在轮到许巍了,许巍到底犯了什么错呢?许巍在他的绝版青春演唱会上选择《天鹅之旅》这首歌作为开场曲,乐队现场伴奏的开场曲不同于专辑中的版本,它经过重新的编曲,在前奏中加入了一段诵经的采样。就是这段诵经为许巍惹来了杀身之祸。穆斯林听众很容易得听出了这段诵经是引用了《古兰经》第83章31-36节。对于伊斯兰教的信众来讲,《古兰经》是无比神圣的,它绝对不能被用在一首流行歌里面,更不能在一场商业演唱会这样的非常污秽的地方去演唱(上述说法引用自一些穆斯林的论坛)。我是一个从体制内的媒体走出来的人,太清楚政府对于民族问题的紧张程度了,在一些穆斯林歌迷听到了这段引用的《古兰经》之后,事情的发展就向着一个必然而可怕的方向去了,一些伊斯兰教信徒写信到各地的伊斯兰教协会抗议,进而写信到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和国家宗教局,下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民族众多、民族问题复杂的国家,一个歌手是无足轻重的,平息事态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这个歌手彻底消失。
我完全尊重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感情,所以也完全可以理解政府对于这件事的处理。但是我作为一个不了解伊斯兰教教义和传统的人,还是不得不问一句,这件事真得有那么严重吗?我认识许巍多年了,他是个安静而善良的人,我百分之百相信他在引用这段诵经的时候,心里没有任何亵渎的意思。他只是觉得这诵经非常得动听,把这么一段美妙的经文放在他的音乐里,对于他,目的是多么的单纯。我无意在这里挑起民族矛盾的争端,我只是想诚恳地问问穆斯林的朋友们,平心而论,许巍所做的真得有那么严重吗?这段引用按照你们的理解,真得就算是亵渎吗?
我是一个藏传佛教的信徒,但是从来不排斥其他的宗教,我相信人有信仰总比没有好,宗教的直接作用就是让人善良、宽容、有团队精神,每一种宗教都有他的合理之处,信仰是否应该极端到如此排他和如此容易受伤害的程度?容易受伤害其实是一种脆弱的表现,而不宽容更是走到了宗教初衷的对面。一次无心的经历,一个善意的表达,是否就一定要上升到亵渎和伤害的地步,不管是邓丽君、张惠妹还是许巍,作为一个歌手,本质是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个体,而一个社会个体,真得能够承载如此之沉重的国家、历史、宗教、民族意义吗?那未免把他们看得太伟大了。
我想因为对宗教的无知,许巍是应该付出代价的,他应该对所有的穆斯林作一次公开而诚恳的道歉。但是这已经没用了,他不再有道歉的机会,他在中国已经不存在了。你们因为喜欢许巍而去听他的演唱会,因为听了他的演唱会而发现了这段引用,而现在的结果对于那些也曾经深爱过许巍音乐的穆斯林来讲,是否可以满意了???在中国,法律中规定的最高刑罚是死刑,而作为一个歌手的许巍无疑已经在音乐的世界中被判了死刑,而不能再做音乐的许巍,肉体生命的枯萎和死亡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英国作家拉什迪因为一本亵渎默罕默德的书被穆斯林世界判处死刑,这个被四处追杀、悬赏几百万美元的作家在英国已经躲了将近二十年。而在中国一个叫做许巍的歌手几乎遭遇了同样的下场,可是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引用的那段经文到底在说什么。
这,就是你们想要的结果吗???
许巍 天鹅之旅
编曲 吉他 曼陀铃:梁剑峰
鼓:funky末吉觉贝司:李剑
录音师 混音师:刘宇
录音室 混音室:声音录音棚sound studio
我们在前世约定
一起穿行这世界
一生都不会停歇
永远向着那春天
迎着天边的夕阳
让我们一起在风中起舞
穿过这午夜星辰
让我们旅行的梦更精彩
一生都不会停歇
永远向着那春天
直到这最后一刻
融进这温暖阳光里
让我们飞越这世界
迎着那天边的夕阳
穿过这午夜的星辰
让我们眼中的世界更精彩
在最后的一刻
融进这阳光里
在最后的一刻
飞越这辽阔世界
飞过这群山
飞越那洁白云海
飞过那万马奔腾的绿色原野
飞越那辽阔
碧海蓝天
飞向那温暖春天
多少次我们夜里漫步,谈谈人生与前途,多少次的酒后真情流露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3 13:27:16
一个人戴着耳机,穿越大街小巷,在那个透明的黑暗城市。
《那一段日子》
词曲:巫启贤
听到DJ又播出那一首歌
一首令我深深感触的歌
发生在啤酒周围的故事
还有住过的房子
昨天又接到一个问候的电话
禁不住又谈起那一段日子
曾经为了我
我失恋的伤痛
你们陪我流泪痛哭
多少次我们夜里漫步
谈谈人生与前途
多少次地酒后真情流露
而今我只能抱着吉他
望着天空里星星无数
唱着你们写下的爱情故事
那年的世界杯我们还看着电视
为了足球明星共同欢呼
冬冬和ROCKY在门边互相追逐
没有人夜里独处
你们都喜欢穿我表演的衣服
曾在演唱会里抱头痛哭
友情对我来说是另一种财富
在心灵上不再孤独
如何用最快速度从新浪sina.com转去网易163.com
晴朗 发表于 2006-06-23 01:58:15
方法很简单:登陆新浪新闻首页,左边栏有个百事的广告,一点就进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