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最后一天

晴朗 发表于 2004-02-18 23:06:27

写的作业。


【岁月的歌】

酒醉的诗人在昏沉的夜
写下千古的寂寞
那悲伤的歌手在无人的角落
唱着孤独的歌
--周治平《岁月的歌

   12年前,刚从美国考取古典音乐学士学位的刘若英,回到台湾,进了她梦寐以求的滚石唱片做助理。
   有天她听到黄莺莺的《我曾爱过一个男孩》,倾心不已,当即向升哥表示想拿来一唱,但被当场拒绝。其理由是:“你在这一行再历练五年再说吧”。踌躇满志的刘若英深受打击。
   什么年龄就玩什么游戏,什么性格才配什么爱情,什么样的歌者适唱什么样的歌曲,都有一定规律。低了,索然无味,高了,负载不起。因为歌曲与人一样,都是有血有肉的生命体。
   在我看来,一首流行歌的诞生,是由作曲人赋予其骨肉筋脉,作词人注入奔腾热血,二者水乳交融产生性格与气质,再由编曲人配上合身衣裳,便可登台。如果这首歌碰上一个优质、合适的演唱人,就好像一个艺人找了一位金牌经纪,人气和销路都无需担忧。但若碰不上,也并不代表此歌不成功,因为它的灵魂已经铸成,一个有灵性的听众,定能感悟到其中的暗涌而产生共鸣(我把“听”看作“曲词编唱”后的第五度创作)。
  一首真正的好歌,永远不会寂寞。
   回到开篇的故事。升哥体恤自己的创作,才让刘若英历练五年回来再唱。多年以后,获得多个影后头衔、赢得无数歌迷肯定的她,终于在《年华》专辑里了结了这桩心事。但与原版相比,无论是编曲或演绎,刘若英依然差了一截。前奏中那一声催人落泪的火车汽笛不见了,歌声也没能达到黄莺莺看破红尘的境界。通常心愿达成得过快,很容易变成遗憾。
   但刘若英岂是寻常女子。《年华》推出一年多后,2002年5月,她举行了生平首场个唱“单身日志演唱会”。那个夜晚她回首了32年的风雨兼程,尝尽人情冷暖,只怪用情太深。然后她悠然唱起《我曾爱过一个男孩》,哀而不怨痛而不乱,半生汹涌尽化波澜不惊,只剩淡淡涟漪见证岁月的痕迹。
   她已经不是在唱歌,她也不用再遗憾,因为,她用半生岁月,完成了这首岁月的歌。

   她,已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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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 mcdulldull
    2004-09-05 10:32:07

    很快就写30岁最后一天了


  • 1024
    2004-09-04 06:20:11 http://1024.blogone.net

    是我很喜欢的歌。岁月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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